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728 证券简称:格科微 公告编号:2026-044
格科微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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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 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 设如下:
-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 2、假设公司于 2027 年 6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420,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
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 4、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即发行 390,088,000 股
(含本数)。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数 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 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中国证 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600,586,667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 6、公司 202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1.66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4.24 万元。假设公司 2026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基于 2026 年 1-6 月数据年化计算、2027 年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 算:假设 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6 年度相比分别较 2026 年度增长 10%、减亏 10%, 保持不变,较 2026 年度减少 10%、增亏 10%;
-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股利分配、不可抗力因素、限制性股票授予 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具体测算结果如下:
| 项目 |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027 年度/2027 年 12 月 31 日 |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期末总股本 | 260,058.67 | 260,058.67 | 299,067.47 |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 39,008.80 |
假设情形一: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分别增长 10%、减亏 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 1,463.32 | 1,609.65 | 1,609.6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28.48 | -5,605.63 | -5,605.6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2 | -0.02 | -0.0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0.02 | -0.02 | -0.02 |
假设情形二: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保持不变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 1,463.32 | 1,463.32 | 1,463.32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28.48 | -6,228.48 | -6,228.4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2 | -0.02 | -0.0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0.02 | -0.02 | -0.02 |
假设情形三: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分别减少 10%、增亏 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 1,463.32 | 1,316.99 | 1,316.9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28.48 | -6,851.33 | -6,851.3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2 | -0.03 | -0.02 |
| 项目 |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027 年度/2027 年 12 月 31 日 |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0.02 | -0.03 | -0.02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得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 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 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 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 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 布局开展,符合国家政策支持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 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 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 12 英寸 CIS 集成电路特色工艺扩产项目、高性能高像素 图像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
业务展开,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其中,12 英寸 CIS 集成电路特色工艺扩产项目是公司依托在图像传感器电 路设计、像素设计、结构设计及工艺开发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化经验,基于 现有 12 英寸 CIS 研发及晶圆制造平台而开展的产线建设及技术升级,是公司顺 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而做出的重要布局,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高 性能 CIS 规模化制造及工艺平台支撑能力,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和业务规模 扩大,强化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
高性能高像素图像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在现有图像传感器设计、
特色工艺及晶圆级制造等技术基础上,开展的高像素高性能 CMOS 图像传感器 (CIS)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有利于提升研发效率及成果转化能力,完善高端 CIS 产品布局,提升公司高端市场竞争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则可使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增强自身资金实力,满足 公司日益增长的经营性现金流需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 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集成电路芯片领域设计及研发管理人才的培养,积极引进行业 资深人才,已经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底蕴深厚的人才团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 验和前瞻的战略眼光。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员工激励体系,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 感和团队凝聚力,有效激发了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并持续吸引优质人才的加入。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有 1,073 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44.84 %。公司的研发技术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专业知识储备深厚,是奠定 公司技术实力的基石,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未来,公司拟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引入高层次人才并强化自主培养体 系,不断扩充公司研发团队规模,进一步提升研发团队综合能力与水平,为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备充足的人才。
2、技术储备
公司在 CMOS 图像传感器领域和显示驱动芯片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业内领 先的工艺研发和电路设计实力。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模式,以面向行业 前沿技术和市场需求为研发导向,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国际专利授权 20 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373 项,国内 实用新型专利 218 项。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技术积累使公司具备了较强的技 术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凭借二十多年的深厚行业积累,公司成为了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半导体及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凭借突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与众多国内外主流品牌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宝贵的客户资源库。
公司与品牌客户采取深度合作的方式,在其产品的定义、开发及优化各环节 均调研并满足了品牌客户的实际需求,并积极与终端客户对接进行直接的产品推 广。与此同时,发行人的 CMOS 图像传感器业务与显示驱动芯片业务同步发展, 两部分业务的协同效应愈发凸显。公司有能力向客户提供双产品解决方案,提升 了客户对公司产品综合质量与服务能力的信赖程度,同时加速了两类产品客户资 源的互通,助力公司形成更为全面的客户资源体系。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与下游客户深入稳定的合作,持续提供高性能的芯片产 品,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客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储备,能够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 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有 效利用。同时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 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效安排募投项目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调配内 部各项资源,合法、科学、有效地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产品销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尽快产生效 益回报股东。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 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规范公 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
“1、本人/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 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 3、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
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 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格科微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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