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摘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科技”)股东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南网科技首发前股东向特定 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 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 规定,中信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
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 《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事 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 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中信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 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 年 11 月 6 日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UYGPA0U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305 房-R15-A098(仅限办公) | ||
| 经营范围 |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中信证券核查了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 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
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 终止的情形。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 有限合伙企业。
- (2)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违反关于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 (3)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南网科技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 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 (4)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违反《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 (6)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国有企业, 不
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 (7)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已履行
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三、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工商登记文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企业人员进行 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 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十 一条规定的:“(一)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 出的承诺;(二)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指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 拟转让股份是否属于首发前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五)本次询 价转让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六)本所要求核查 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本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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