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摘要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发行数量:22,669,833 股
- 2、发行价格:111.58 元/股
-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29,499,966.14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519,680,466.29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
目 录
特别提示.......................................................................................................................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0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1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3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与分析......................................................................... 23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6 一、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26 二、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26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6 四、审计机构..................................................................................................... 27 五、验资机构..................................................................................................... 27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8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8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31 第七节 备查文件.......................................................................................................32
一、备查文件..................................................................................................... 32 二、查询地点..................................................................................................... 32 三、查询时间..................................................................................................... 32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中特别指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生益电子 | 指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 指 |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 生益科技、控股股东 | 指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 代码 600183.SH),公司第一大股东 |
| 股东、股东会 | 指 | 本公司股东、股东会 |
| 董事、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联合保荐人(主承 销商)、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东莞证券 | 指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见证律师、 康达律师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华 兴会计师 | 指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但文中另有所指除外 |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SHENGYI ELECTRONICS CO., LTD. |
| 上市时间 | 2021 年 2 月 25 日 |
| 注册资本 | 860,261,067 元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A 股股票简称 | 生益电子 |
| A 股股票代码 | 688183 |
| 法定代表人 | 邓春华 |
| 公司住所 | 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 33 号 |
| 邮政编码 | 523127 |
| 电话 | 0769-89281988 |
| 传真 | 0769-89281998 |
| 网址 | http://www.sye.com.cn |
| 电子邮箱 | bo@sye.com.cn |
| 经营范围 | 道路普通货运;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机 电元件:多层印刷电路板)及相关材料,零部件;从事非配额许可 证,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及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规及股东会授权,调整了本次发行的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及调整 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的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 2026 年 5 月 20 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 2026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10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与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
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自《发行方案》和《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 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至上交所至申购报价开始前,主承销商收到共计 1 名 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审慎核查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 书》名单中,并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 序号 | 新增投资者名单 |
|---|---|
| 陈学赓 |
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6 年 9 月 1 日) 上午 9:00 前,发行人及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307 名符 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请前述投 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具体包括截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 除发行人及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共 14 家)、 基金公司 33 家、证券公司 22 家、保险机构 11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227 家。
经核查,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 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 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 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 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6 年 9 月 1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康达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 和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8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联 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与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 28 名认购对象均按时、 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上述 28 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 为有效报价。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认购价格 (元/股) | 认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 是否 有效 报价 |
|---|---|---|---|---|---|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产品 | 106.00 | 10,000 | 是 | 是 | |
| 深圳市正德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正德远德盈七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90.15 | 7,500 | 是 | 是 |
| 序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认购价格 (元/股) | 认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 是否 有效 报价 |
|---|---|---|---|---|---|
|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3.10 | 7,500 | 是 | 是 | |
| 100.00 | 8,000 | ||||
| 高峰 | 118.18 | 7,500 | 是 | 是 |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7.85 | 17,860 | 不适用 | 是 | |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92.16 | 10,000 | 是 | 是 | |
| 杭州晨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20.00 | 7,500 | 是 | 是 |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4.00 | 9,200 | 不适用 | 是 | |
| 徐秀龙 | 103.50 | 7,500 | 是 | 是 | |
| 97.50 | 7,900 | ||||
| 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9.20 | 7,500 | 是 | 是 | |
| 115.55 | 7,500 | ||||
| 86.75 | 7,500 | ||||
| 郭伟松 | 103.00 | 7,500 | 是 | 是 | |
| 91.00 | 10,000 | ||||
| 86.74 | 12,000 |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5.00 | 19,040 | 是 | 是 | |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88 | 9,990 | 是 | 是 | |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106.16 | 8,800 | 不适用 | 是 | |
| 98.88 | 12,400 | ||||
| 92.88 | 14,400 | ||||
| 广东粤财中瀛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88 | 8,000 | 是 | 是 | |
| UBS AG | 113.61 | 9,400 | 不适用 | 是 | |
| 111.01 | 17,100 | ||||
| 104.11 | 21,600 | ||||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2.01 | 8,120 | 是 | 是 | |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2.28 | 8,520 | 不适用 | 是 |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8.68 | 9,800 | 是 | 是 | |
| 88.98 | 11,450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0.58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
| 106.02 | 193,100 |
| 序号 | 认购对象全称 | 认购价格 (元/股) | 认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 是否 有效 报价 |
|---|---|---|---|---|---|
| 102.70 | 218,320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0.99 | 9,330 | 不适用 | 是 | |
| 105.99 | 19,090 | ||||
| 98.99 | 29,850 | ||||
| 陈学赓 | 97.77 | 7,500 | 是 | 是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5.80 | 205,480 | 不适用 | 是 | |
| 111.58 | 218,020 | ||||
| 106.60 | 229,660 | ||||
| 钟革 | 111.11 | 8,000 | 是 | 是 | |
| 101.11 | 10,000 | ||||
| 95.11 | 12,000 | ||||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行 9 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6.82 | 7,500 | 是 | 是 | |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中 23 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9.50 | 7,500 | 是 | 是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101.33 | 10,000 | 是 | 是 | |
| 青岛弘华祥元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10.00 | 7,500 | 是 | 是 |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
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 28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 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1.58 元/股,本次 发行对应认购总数量为 22,669,83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29,499,966.14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6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数量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093,926 | 2,130,500,263.08 | 6 | |
| UBS AG | 842,444 | 93,999,901.52 | 6 | |
| 广东粤财中瀛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6,974 | 79,999,958.92 | 6 | |
| 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72,163 | 74,999,947.54 | 6 |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数量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 杭州晨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672,163 | 74,999,947.54 | 6 | |
| 高峰 | 672,163 | 74,999,947.54 | 6 | |
| 22,669,833 | 2,529,499,966.14 | - |
经核查,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 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 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发行方案》及新增的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 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 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37,591,234 股,因此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5,638,685 股(含本数)。
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 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9,161,863 股(本
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 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 125,638,685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按 照股东会授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2,669,833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29,161,863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 2026 年 8 月 28 日,T-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人民币 86.74 元/股。
康达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1.58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 为 128.64%。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9,499,966.1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9,819,499.8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9,680,466.2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 上限 2,529,500,000.00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流通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 年 9 月 8 日,华兴会计师对获配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
并出具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 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3700181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中信 证券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缴存的认购资金总计为 2,529,499,966.14 元, 上述认购资金已全部存入中信证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 立的账号为 331163646371 银行账户内。
2026 年 9 月 7 日,中信证券向生益电子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
- 2026 年 9 月 8 日,华兴会计师对中信证券划转的认股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3700176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生益 电子向 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669,833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 民币 111.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9,499,966.1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9,819,499.8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9,680,466.29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22,669,833.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 币 2,497,010,633.29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
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22,669,833 股股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0,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19,093,926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 (2)UBS AG
| 企业名称: | UBS AG |
|---|---|
| 境外机构编号: | QF2003EUS001 |
| 企业性质: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 法定代表人: | 房东明 |
| 注册资本: | 385,840,847 瑞士法郎 |
| 注册地址: | Bahnhofstrasse45, 8001Zurich, Switzerland, andAeschenvorstadt1, 4051Basel,Switzerland |
| 主要办公地址 | 51st Floor Two IFC, 8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Kong |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 获配股数(股) | 842,444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 (3)广东粤财中瀛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广东粤财中瀛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K3B4KG58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粤财中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中银资本私募基 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7 栋 403 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81 号粤财大厦 10 楼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716,974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4)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5561082149F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郭卫林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 236 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拓展大道 278 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利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 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672,163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5)杭州晨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杭州晨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4MAK77BEB7K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47,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 2 幢 1010-2 室 |
|---|---|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 2 幢 1010-2 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672,163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 (6)高峰
| 姓名: | 高峰 |
|---|---|
| 身份证号: | 321002************ |
| 住所: | 上海市静安区************ |
| 获配股数(股) | 672,163 |
| 限售期: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 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 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 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 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其进 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UBS AG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广东粤财中瀛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C4 普通投资者 | 是 | |
| 杭州晨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A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 高峰 | C5 普通投资者 | 是 |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生益电子本次
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5、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 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 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 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 参与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杭州晨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财中瀛新兴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已提供登记备 案证明文件,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 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吉安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高峰为个人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 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联合保荐人(主承销 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参与发行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 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直 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6 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 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1310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主 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 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
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 验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 35 名,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 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 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生益电子 证券代码为:688183.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2,669,833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
| 股份类型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占比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占比 | |
| 无限售流通股 | 837,591,234 | 100.00% | 837,591,234 | 97.36% |
| 限售流通股 | - | - | 22,669,833 | 2.64% |
| 总股本 | 837,591,234 | 100.00% | 860,261,067 | 100.00% |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
|---|---|---|---|---|---|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497,882,175 | 59.44% | - | |
| 东莞市国弘投资 有限公司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66,442,666 | 7.93% | - | |
| 生 益 科 技 - 中 信 证 券 - 26SYKEB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25,600,000 | 3.06%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11,753,404 | 1.40%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6,059,280 | 0.72%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3,712,923 | 0.44% | - | |
| 新余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2,506,919 | 0.30%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2,333,999 | 0.28%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2,277,718 | 0.27%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商均衡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无 限 售 条 件流通股 | 2,258,624 | 0.27% | - | |
| - | 620,827,708 | 74.11% | - |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60,261,067 股,截
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股) |
|---|---|---|---|---|---|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 497,882,175 | 57.88% | - | |
| 东莞市国弘投资 |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 66,442,666 | 7.72% | - | |
| 生益科技-中信证券 -26SYKEB 担保及 信托财产专户 |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 16,265,124 | 1.89%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 |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 13,424,778 | 1.56%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br><br>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 10,838,950 | 1.26%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成长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限售条件 流动股 | 8,065,961 | 0.94% | 8,065,961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上证 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 4,919,862 | 0.57%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价值动 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限售条件 流动股 | 3,584,871 | 0.42% | 3,584,871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集成电 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 限售条件 流动股 | 3,136,762 | 0.36% | 3,136,762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股)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永赢科技智选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 2,685,912 | 0.31% | - | |
| - | 627,247,061 | 72.91% | 14,787,594 |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资产总计 | 1,408,370.35 | 1,123,838.69 | 768,554.97 | 628,405.66 |
| 负债合计 | 757,149.96 | 549,287.20 | 341,236.29 | 235,735.59 |
| 股东权益合计 | 651,220.38 | 574,551.49 | 427,318.68 | 392,670.0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 | 651,220.38 | 574,551.49 | 427,318.68 | 392,670.07 |
注:公司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的财务报告均经华兴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文 号 分 别 为 : 华 兴 审 字 [2024]23011560019 号 、 华 兴 审 字 [2025]24012480012 号、华兴审字[2026]25013570012 号)。公司 2026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 经审计,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578,353.91 | 949,376.38 | 468,663.08 | 327,301.28 |
| 营业利润 | 120,506.63 | 165,731.11 | 35,096.00 | -5,632.94 |
| 利润总额 | 120,580.34 | 165,801.22 | 35,087.73 | -5,687.6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111,070.76 | 147,314.89 | 33,197.32 | -2,499.36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91,744.41 | 162,112.45 | 35,072.87 | 43,138.0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25,816.08 | -166,422.84 | -41,688.06 | -60,697.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317.77 | 38,244.11 | 6,010.80 | -56,820.44 |
|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996.50 | -366.68 | 126.57 | -131.2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33,750.39 | 33,567.04 | -477.82 | -74,511.00 |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 项目 | 2026.6.30/2026 年 1-6 月 | 2025.12.31/2025 年度 | 2024.12.31/2024 年度 | 2023.12.31/2023 年度 |
|---|---|---|---|---|
| 毛利率 | 34.31% | 31.16% | 22.73% | 14.56% |
| 流动比率(倍) | 0.94 | 1.04 | 1.17 | 1.09 |
| 速动比率(倍) | 0.62 | 0.74 | 0.78 | 0.78 |
| 资产负债率 | 53.76% | 48.88% | 44.40% | 37.51%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 1.76 | 4.15 | 3.35 | 3.19 |
| 存货周转率(次) | 1.99 | 4.78 | 3.92 | 4.26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28,405.66 万元、768,554.97 万元、1,123,838.69 万元和 1,408,370.35 万元,公司 资产总额持续上升,与各期经营规模变化趋势一致。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流动 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5.68%、46.31%、47.16%和 46.88%,主要由货币 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4.32%、
53.69%、52.84%和 53.12%,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构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35,735.59 万元、341,236.29 万元、549,287.20 万元和 757,149.96 万元,公司负 债规模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持续增长,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86.96%、88.79%、92.80%和 92.43%。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 款、应付职工薪酬等构成。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37.51%、44.40%、48.88%和 53.76%。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 2024 年以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职工薪酬增加,同 时公司为满足资金需要增加短期借款,导致流动负债明显提升所致。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9、1.17、1.04 和 0.94,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0.78、0.78、0.74 和 0.62。2024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较 2023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 2024 年各季度收入环比较 快增长,期末应收账款、存货明显增长导致流动资产增加所致;2025 年末、2026 年 6 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应付账款 等经营性负债随之大幅增加,同时公司为满足资金需要增加短期借款,导致流动 负债增加所致。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7,301.28 万元、468,663.08 万元、949,376.38 万元和 578,353.91 万元,归母净 利润分别为-2,499.36 万元、33,197.32 万元、147,314.89 万元和 111,070.76 万元。
2024 年以来,在全球 AI 和高性能计算的持续带动下,AI 服务器 PCB 市场需求 爆发,公司积极把握高端应用市场的发展机遇,持续优化和升级产品结构,高附 加值产品销量和占比明显提升,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胡彦威、吴仁军 项目协办人:原协办人已离职,无协办人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昕界、叶裕加、张浩楠、沈小文 联系电话:020-32258106 传真: 020-32258106
二、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潘海标 保荐代表人:杨雄辉、杨娜 项目协办人:唐少奇 项目组成员:张倩、文斌 联系电话: 0769-22119285 传真: 0769-22119275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负责人:乔佳平
签字律师:王学琛、韩思明、石尚 联系电话: 010-50867666 传真: 010-65527227
四、审计机构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6F-9F 负责人:童益恭 签字会计师:郭小军、郭远静 联系电话:0591-87852574 传真:0591-87840354
五、验资机构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6F-9F 负责人:童益恭 签字会计师:郭小军、郭远静 联系电话:0591-87852574 传真:0591-87840354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东莞证券签署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指定胡彦威、吴仁军担任生益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胡彦威,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曾参与或负责美智光电 IPO、 佛朗斯 IPO、微众信科 IPO、龙泉股份非公开发行、光库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穗恒运 A 向特定对象发行、光库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等保荐项目。
吴仁军,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 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儒兴科技 IPO、美智光电 IPO、金富科技 IPO、东 箭科技 IPO、山东赫达 IPO、万讯自控 IPO、佳创视讯 IPO、龙泉股份非公开发 行、美的集团收购合康新能、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小天鹅、汤臣倍健跨境收购 LSG、 美的集团收购库卡机器人、友博药业借壳九芝堂、招商蛇口吸收合并招商地产整 体上市、桂冠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东莞证券指定杨雄辉、杨娜担任生益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杨雄辉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保荐工作 |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
|---|---|---|---|
|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 项目组成员、 持续督导阶段 | 是 |
| 易所上市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
|---|---|---|---|
| 5 |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6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 | 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代表人 | 否 |
杨娜女士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保荐工作 |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
|---|---|---|---|
|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 项目协办人 | 否 | |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
|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中小板上市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
|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否 | |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 保荐代表人 | 否 | |
|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 项目组成员、 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代表人 | 否 | |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是 | |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是 | |
|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项目 | 项目组成员 | 是 | |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 | 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代表人 | 否 |
注: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联合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 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 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已具备 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联合保荐人同意保 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 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 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 33 号 (二)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三)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保荐人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保荐人签章页)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