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ST东时2026-09-19 00:00

摘要

1ST东时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司因与兴业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涉案金额约1.30亿元。
2上诉请求主要为改判减少复利9万元。
3目前二审尚未开庭,最终结果及对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同时提示公司预重整能否进入正式程序尚不确定,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128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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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法院已受理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为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129,822,368.52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法院已受理上诉,一审判决尚未 生效,二审尚未开庭,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 进展,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公司(借 款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徐雄(保证人)提起诉讼。北京市 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 0108 民初 69785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58)、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90)。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依法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6)京 74 民终 1030 号《传票》,

相关情况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原审被告: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 诉讼机构:北京金融法院 (二)上诉请求

  • 1、依法改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5)京 0108 民初 69785 号民事判决

第一项中判令上诉人支付复利 390,582.71 元的内容,原审判决多计算复利 90,000.00 元,对多计算的 90,000.00 元部分复利应不予支持;

  • 2、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未开庭,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详见《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127)。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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