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健康睡眠科技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ST 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6-059
喜临门健康睡眠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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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易智能制造”)持有公司股份 84,799,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3%, 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63,913,838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75.37%;被冻 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84,799,659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00.00%。控 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绍兴市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华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6,807,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9%,其 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28,407,95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77.18%;被冻结 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36,807,95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00.00%。绍兴 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城法院”)已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决定受理 控股股东华易智能制造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瀚投资的预重整申请,本次预重整选 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阶段管理人。本次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 制权将视后续的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是否会导致公司的控制 权发生变更存在不确定性。
越城法院对华易智能制造、华瀚投资启动预重整,但不代表正式受理其 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易智能制造及华瀚投资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 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申请人能 否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未经审议程序导致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规定在 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相关债权,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互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2026 年 9 月 18 日,喜临门健康睡眠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喜临门”)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易智能制造及其一致行动人 华瀚投资的预重整管理人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发来的 《华易智能制造、华瀚投资将进行预重整阶段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的告知函》, 管理人定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发布《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 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以下 简称“《招募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分别作出(2026)浙 0602 破申
77 号和(2026)浙 0602 破申 78 号《决定书》,鉴于华易智能制造、华瀚投资 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决定受理华易智能制造、华瀚投资的预重整申请。 本次预重整选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阶段管理人,参与预重整阶段 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预重 整申请并选定预重整阶段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管理人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已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国际商报刊登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预重整公告及债权申报信息;并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在淘宝网 阿里资产平台、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微信 公众号上发布《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二、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的主要内容
为依法、高效推进华易智能制造、华瀚投资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 债权人、债务人、喜临门及广大投资者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 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 纪要》等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面向社会公开 招募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
(一)华易智能制造及华瀚投资概况 华易智能制造、华瀚投资的企业基本情况详见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
台、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上发 布的相关信息。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与资金实力的重整 投资人,通过其资金投入及资源支持,一揽子化解华易智能制造、华瀚投资目 前面临的债务困境,妥善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遗留问题,促进 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三)招募条件
-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
织,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应具备与 本次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出具相应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2.证券监管合规条件。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人的相关监管要求。
- 3.财务指标条件。意向投资人应满足与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财务指标要求。
具体见《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 4.实缴注册资本条件。意向投资人原则上应满足实缴注册资本(或实缴出
资)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
- 5.持股稳定与持续经营。意向投资人应当保持持股稳定,同时持续经营等
事项予以明确。具体见《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 6.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
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说明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及权利义务安排;牵头投资人 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及相关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 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更换。
(四)招募程序
- 1.报名。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7:00 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
文件并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报名文件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重
整投资人报名文件清单》。
- 2.资格审查与尽职调查。管理人对报名文件(含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时提交
的《保密承诺函》)进行审查后,向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发送《重整投资人 招募说明书》(含附件格式文本)及尽职调查资料;意向投资人自管理人发出 尽职调查资料之日起开展尽职调查。
- 3.确认继续参与并提交书面报价。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意向投资人应当
在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继续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确 认书》及按《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所附格式文本签署的相关确认、承诺文 件,并另行缴纳遴选保证金人民币 1 亿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退出遴选。
- 4.竞争性谈判。开展竞争性谈判,并确定中选投资人。
- 5.现场竞拍。特定情形下,重整投资人资格通过现场竞拍确定。
- 6.签署文件及重整计划衔接。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当签署《竞价(成交)
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相关投资安排依法纳入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 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 7.本次招募的具体程序、时间安排及特别情形的处理,详见《重整投资人
招募说明书》及管理人后续通知。
上述提及的相关附件以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浙江省破产管理人 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的及管理人向意 向投资人发送的文件内容为准。
(五)保证金
- 1.尽调保证金。尽调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意向投资人于报名
期限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用于担保意向投资人诚信参与报名及尽职调查 阶段程序。
- 2.遴选保证金。意向投资人于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在管理人另行书面通
知的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继续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并继 续参加招募的,另行缴纳遴选保证金人民币 1 亿元;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人 民币 1,000 万元自动转为遴选保证金,遴选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1.1 亿元。
- 3.保证金处理。保证金的转换、退还及不予退还等处理规则,详见《重整
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六)其他事项
- 1、《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其完整性、 准确性承担保证责任。
- 2、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效力延续至正式重整程序;除管理人
另行决定外,华易智能制造及华瀚投资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 投资人。管理人此前已通过网络方式开展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已参与预招募的 意向投资人仍应按照《招募公告》规定提交报名文件、缴纳尽调保证金,相关 效力衔接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 3、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及重整工作进展、人民法院、监管部门或交易所
的要求,决定继续、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一经提交报名文 件,视为对前述安排无异议,不得据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 4、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俞先生; 联系电话:15958551617、13173931969; 电子邮箱:hyhhglr2026@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 1500 号昌隆大厦 15 楼。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 1、越城法院对华易智能制造及华瀚投资启动预重整,但不代表正式受理其
重整申请。申请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是否重整成功也存在不 确定性。本次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 最终裁定而定,是否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存在不确定性。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易智能制造持有公司股份 84,799,65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3.03%。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63,913,838 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为 75.37%;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84,799,659 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为100.00%。华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6,807,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 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28,407,95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77.18%;被冻 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36,807,95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00.00%。华 易智能制造及华瀚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的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余额为 55,010.8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45%;公司违规 担保余额为 56,321.02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2%(该等 金额系本公司初步统计,最终金额以进一步调查为准)。公司已按法律规定在 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相关债权,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4、华易智能制造的第一大股东及执行董事、华瀚投资的委派代表陈阿裕先
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华易智能制造的监事陈一铖先生 (陈阿裕先生之子)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华易智能制造的经理陈萍淇女士 (陈阿裕先生之女)为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形外,华易智能制造及华瀚投资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5、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华易智能制造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瀚投资之间相互独立。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 响。本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喜临门健康睡眠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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