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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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新华传媒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2根据未经审计数据,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控制权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上海市国资委。
3目前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未完成,估值定价未定,需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 市的说明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 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 定价尚未确定。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同时,本次交易 涉及发行股份,因此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报业集团文化 新媒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构成上 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报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上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报业集团, 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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