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为: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ST赛为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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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但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 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法院将 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 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 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地发展;但 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 产清算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第(八) 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九)项“法 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 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签订的投资协议的履约风险
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及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投资人筹措资 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投资人已经签署《预重 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但 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2025 年 3 月 19 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 为智能”)收到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 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 为由,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 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 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收到深圳中院作出 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03 破申 658 号】,深圳 中院决定对赛为智能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担任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含当日)前,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管 理 人 申 报 债 权 。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6-001),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 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赛为智能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
- 2026 年 1 月 26 日 12 时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上 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的通
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为尽快遴选出重整投资人参与 赛为智能的预重整/重整程序,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方利益,预重整管 理人在报告深圳中院同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赛为智能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以选定重整投资 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 2026 年 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决议暨
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的 债权人会议决议暨公司预重整进展公告>的更新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经统计债权人表决意见,根据深圳中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 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选定深圳大恩芯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大恩芯储”)与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平安”)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正选单位。
目前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 延续至重整程序,经过招募和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无特殊情况下,公司如进 入重整程序后将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大恩芯储、招商平安签署了《预重整
投资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重整保证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
-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暨公
开招募和遴选财务投资人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为保障重整计划的顺 利实施,公开招募财务投资人,为公司提供重整配套偿债资金及流动性支持,优 化股权结构,共同实现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招商平安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之
补充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9 月 16 日,经公开招募与遴选程序,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宝信 托”)、广州粤资拾叁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泽岳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合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深圳前海合智基金”)、深圳市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高旗环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乾元启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8 家企业被确定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财务投资人。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等共 8 家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重整财务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基本工商信息
| 企业名称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ARHNP1L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42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501,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9-03-15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 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99.8004% | |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0.1996% | |
| 501,000 | 100% |
- 3.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为四川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 年(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567,856.10 | 428,944.62 | 379,911.72 |
| 总负债(万元) | 10,011.43 | 498.62 | 43.28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557,844.67 | 428,446.01 | 379,868.44 |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 年(经审计) |
|---|---|---|---|
| 投资收益(万元) | 46,460.53 | -264.52 | 8,616.48 |
| 利润总额(万元) | 122,844.68 | 30,548.56 | 27,530.89 |
| 净利润(万元) | 122,844.68 | 30,548.56 | 27,530.89 |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赛为智能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 系,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不存在出资安排。
6.投资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二)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基本工商信息
| 企业名称 |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000742220088A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锋 |
| 注册资本 | 303,565.33 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02-08-28 |
| 经营范围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 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 |
| 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 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 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 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 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2,331,027,065.17 | 76.7883% |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44,444,444.44 | 14.6408% | |
| 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 | 222,222,222.22 | 7.3204% | |
|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2,450,000.00 | 0.7395% | |
| 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5,509,600.00 | 0.5109% | |
| 3,035,653,331.83 | 100% |
- 3.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115亿元人民币,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直管单位,参控股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建元信托、兴宝信托等多家金融机构。 公司作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 依据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金融业务。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 年(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533,389.82 | 426,422.01 | 411,294.04 |
| 总负债(万元) | 178,306.87 | 76,715.50 | 66,425.25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355,082.95 | 349,706.51 | 344,868.79 |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26,681.03 | 21,035.48 | 19,682.25 |
| 利润总额(万元) | 5,776.50 | 4,698.80 | 3037.00 |
| 净利润(万元) | 5,297.44 | 4,837.72 | 3,106.23 |
近年来,兴宝信托严格按照监管指示,主动压降传统业务规模,减少传统融 资类、房地产及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加大以资产证券化业务、家族信托业务、财 富管理服务、标准化投资管理为重点的本源业务拓展力度,致力于服务于实体经 济和投资者财富管理。截至2025年12月末,兴宝信托存续信托资产管理规模约 3,141.09亿元,管理的存续信托资产规模中,主要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和其 他行业。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兴宝信托(及关联单位、人员)与赛为智能及其关联单位、人员包括控股股 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 系,兴宝信托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出资安排。
6.投资的资金来源 信托产品资金。
(三)广州粤资拾叁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基本工商信息
| 企业名称 | 广州粤资拾叁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4MAKDUL3G6X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2405室之拾叁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粤财资管(广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4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26-05-14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粤财资管(广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 | 71.43% | |
|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 | 7.14% | |
| 广州新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21.43% | |
| 14 | 100% |
- 3.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粤财资管(广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下称“粤财资产公司”)。粤财资产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注册和实缴资本 72 亿元,是广东省政府直属大型金融控股企业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 称“粤财控股”)全资子公司。
粤财资产公司以“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主力军”为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
通过收购银行、非银、非金等各类机构不良资产,并对资产进行重组、重整、重 构等,发现提升新价值。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管理资产规模 3,468 亿元, 存量管理资产规模 1,824 亿元,为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做出了 积极贡献。
粤财资产公司紧扣“投行能力突出的地方 AMC”战略目标,围绕问题机构、 问题企业、问题资产,拓展运用投行化手段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纾困服务,帮助 企业纾难解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已先后助力雪 莱特、正邦科技、洲际油气、京蓝科技、广东榕泰、汉马科技、傲农生物等 7 家上市公司纾困重生。
粤财资产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 民政府。
-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粤财资产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 年(经审计) |
|---|---|---|---|
| 总资产(亿元) | 253.75 | 256.21 | 269.33 |
| 总负债(亿元) | 172.30 | 163.36 | 174.45 |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81.25 | 92.85 | 81.75 |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10.78 | 9.85 | 13.55 |
| 利润总额(亿元) | 5.14 | 4.06 | 4.94 |
| 净利润(亿元) | 3.61 | 2.74 | 4.69 |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与赛为智能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 系,不存在出资安排等。
6.投资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杭州泽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基本工商信息
| 企业名称 | 杭州泽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5MAKE351E7K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武林新村104号1幢2楼2579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物产中大君泽(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9,9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26-06-02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6,860 | 69.2929% | |
| 深圳智算稳进二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940 | 29.6970% | |
| 物产中大君泽(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 | 1.0101% | |
| 9,900 | 100% |
- 3.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杭州泽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有限合伙人为物产中大
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物产中大投资是物产中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04.SH)的全资子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泽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身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以下列 示为实际控制人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 年(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557,110.26 | 404,682.27 | 409,674.55 |
| 总负债(万元) | 282,993.98 | 181,248.98 | 196,514.92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74,116.27 | 223,433.29 | 213,159.63 |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3,032.68 | 1,726.06 | 1,545.23 |
| 利润总额(万元) | 15,976.43 | 13,585.23 | 13,462.20 |
| 净利润(万元) | 13,082.98 | 10,651.85 | 10,705.24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杭州泽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重整投资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不存在出资安排。
6.投资的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五)深圳前海合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基本工商信息
| 企业名称 | 深圳前海合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600190710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圳湾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8号前海香 缤大厦1105号-211A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蔡建军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6年2月3日 |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蔡建军 | 250.00 | 25% | |
| 重庆鑫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750.00 | 75% | |
| 1,000.00 | 100% |
- 3.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深圳前海合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蔡建军,实际控制人为蔡建军。
-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前海合智基金是一家专注于资本市场的稳健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深耕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等领域多年。主营业务涵盖受托资产管理、投资 管理,目前重点聚焦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财务投资业务。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 年(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518.90 | 601.28 | 1.02 |
| 总负债(万元) | 21.22 | 42.48 | 113.70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497.58 | 558.80 | -112.68 |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8.00 | 5.63 | 8.96 |
| 利润总额(万元) | -61.22 | -51.52 | -43.54 |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 年(经审计) |
|---|---|---|---|
| 净利润(万元) | -61.22 | -52.52 | -43.54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深圳前海合智基金与赛为智能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且不存在出资安排。
6.投资的资金来源 产品资金。
(六)深圳市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基本工商信息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KCE6NE82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 基一百大厦A座6301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磐石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36,001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26-04-22 |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无许可类经营项目 |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 | 69.442515% | |
| 广州维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000 | 30.554707% | |
| 深圳市磐石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 | 0.002778% | |
| 36,001 | 100% |
- 3.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深圳市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为深圳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系深圳市唯一一家获批广 东省内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100.00%股权,通过深投控间接持有深圳资产50.6%股权,深圳资产持有深圳市 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44%的股权。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市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参与赛为智能设立的SPV,未实际经营,以下数据为控股股东深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的财务数据。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 年(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1,957,191.75 | 1,621,255.07 | 1,504,101.92 |
| 总负债(万元) | 1,355,617.74 | 1,126,716.40 | 1,002,998.33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601,574.01 | 494,538.67 | 501,103.58 |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42,177.24 | 35,835.36 | 63,429.70 |
| 利润总额(万元) | 8,976.76 | 20,433.07 | 57,908.57 |
| 净利润(万元) | 7,035.33 | 15,129.87 | 43,389.56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深圳市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赛为智能及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 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且不存在出资安排。
6.投资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七)深圳高旗环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基本工商信息
| 企业名称 | 深圳高旗环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BKK779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蒋家华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6年04月27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蒋家华 | 450.00 | 45% | |
| 曾少彬 | 200.00 | 20% | |
| 张权 | 150.00 | 15% | |
| 康涛 | 100.00 | 10% | |
| 罗永民 | 100.00 | 10% | |
| 1,000.00 | 100% |
- 3.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蒋家华。
-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 科目 | 2025 年(经审计) | 2024 年(经审计) | 2023年(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611 | 699 | 567 |
| 总负债(万元) | 316 | 250 | 15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95 | 449 | 552 |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7 | 39 | 261 |
| 利润总额(万元) | -154 | -103 | -31 |
| 净利润(万元) | -154 | -103 | -31 |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深圳高旗环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重整投 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6.投资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北京乾元启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基本工商信息
| 企业名称 | 北京乾元启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MAEL9WWX1F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18号楼24-25号一层B86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京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25年5月29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990 | 99.8333% | |
| 北京京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10 | 0.1667% | |
| 6,000 | 100% |
- 3.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北京乾元启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市东城区, 是首都地区设立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行业监管 下依法合规开展不良资产业务。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乾元启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成立至今暂未实际开展经营业 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北京乾元启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赛为智能及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重 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且不存在出资安排。
6.投资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 重整财务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二条 重整投资方案
- 投资标的
甲方进入重整程序的,甲方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产生转增股票,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前述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转增股票的用途等相关安排以重整计划规定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数量为 44,750,000.00 股,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投资对价及条件
乙方按 4.803 元/股的价格受让 44,75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 款人民币 214,934,250.00 元(大写:贰亿壹仟肆佰玖拾叁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
乙方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次受让的股份;
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最终深圳中院裁定 批准的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记载内容为准。
3. 交易实施安排
-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
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乙方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10%,即人民币 21,493,425.00 元(大写:贰仟壹佰肆拾玖万叁仟肆佰贰拾伍元整)。乙方此前 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 乙方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后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 (2) 在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5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将
投资对价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
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3)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完毕重整投资款后,甲方和丙方将启动相应转增
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程序;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时 间以执行重整计划划转股票的具体时间为准;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如 有)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承担。
- (4)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转成投资款后,应由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及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 (5) 甲方保证标的股票在股票过户日(含当日)不附带任何权益负担(包括
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或任何质押权、留置权、转让权、担保权益、所有权保留或 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任何扣押、冻结或查封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且自股 票过户之日起,标的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权益应由乙方享有。
(二)与兴宝信托《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兴宝信托-嘉祥权益 4 号资产管
理信托”)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二条 重整投资方案
1. 投资标的
甲方进入重整程序的,甲方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产生转增股票,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前述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转增股票的用途等相关安排以重整计划规定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数量为 44,750,000.00 股,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投资对价及条件
乙方按 4.5 元/股的价格受让 44,75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款 人民币 201,375,000.00 元(大写:贰亿零壹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乙方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次受让的股份;
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最终深圳中院裁定 批准的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记载内容为准。
3. 交易实施安排
-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
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乙方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10%,即人民币 20,137,500.00 元(大写:贰仟零壹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乙方此前已缴纳的 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乙方按时 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 为投资价款。
- (2) 在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5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将
投资对价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 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3)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完毕重整投资款后,甲方和丙方将启动相应转增
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程序;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时 间以执行重整计划划转股票的具体时间为准;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如 有)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承担。
- (4)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转成投资款后,应由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及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 (5) 甲方保证标的股票在股票过户日(含当日)不附带任何权益负担(包括
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或任何质押权、留置权、转让权、担保权益、所有权保留或 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任何扣押、冻结或查封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且自股 票过户之日起,标的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权益应由乙方享有。
(三)与广州粤资拾叁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重整财务投 资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粤资拾叁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二条 重整投资方案
1. 投资标的
甲方进入重整程序的,甲方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产生转增股票,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前述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转增股票的用途等相关安排以重整计划规定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数量为 44,750,000.00 股,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投资对价及条件
乙方按 4.281 元/股的价格受让 44,75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 款人民币 191,574,750.00 元(大写:壹亿玖仟壹佰伍拾柒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乙方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次受让的股份;
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最终深圳中院裁定 批准的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记载内容为准。
3. 交易实施安排
-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
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乙方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10%,即人民币 19,157,475.00 元(大写:壹仟玖佰壹拾伍万柒仟肆佰柒拾伍元整)。乙方此前 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 乙方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后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 (2) 在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5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将
投资对价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 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3)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完毕重整投资款后,甲方和丙方将启动相应转增
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程序;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时 间以执行重整计划划转股票的具体时间为准;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如 有)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承担。
- (4)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转成投资款后,应由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及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 (5) 甲方保证标的股票在股票过户日(含当日)不附带任何权益负担(包括
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或任何质押权、留置权、转让权、担保权益、所有权保留或 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任何扣押、冻结或查封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且自股 票过户之日起,标的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权益应由乙方享有。
(四)与杭州泽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重整财务投资协 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泽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二条 重整投资方案
1. 投资标的
甲方进入重整程序的,甲方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产生转增股票,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前述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转增股票的用途等相关安排以重整计划规定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数量为 44,750,000.00 股,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投资对价及条件
乙方按 4.189 元/股的价格受让 44,75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 款人民币 187,457,750.00 元(大写:壹亿捌仟柒佰肆拾伍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
乙方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次受让的股份;
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最终深圳中院裁定 批准的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记载内容为准。
3. 交易实施安排
-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
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乙方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10%,即人民币 18,745,775.00 元(大写:壹仟捌佰柒拾肆万伍仟柒佰柒拾伍元整)。乙方此前
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 乙方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后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 (2) 在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5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将
投资对价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 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3)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完毕重整投资款后,甲方和丙方将启动相应转增
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程序;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时 间以执行重整计划划转股票的具体时间为准;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如 有)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承担。
- (4)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转成投资款后,应由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及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 (5) 甲方保证标的股票在股票过户日(含当日)不附带任何权益负担(包括
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或任何质押权、留置权、转让权、担保权益、所有权保留或 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任何扣押、冻结或查封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且自股 票过户之日起,标的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权益应由乙方享有。
(五)与深圳前海合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重整财务投资 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前海合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合智深河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二条 重整投资方案
- 投资标的
甲方进入重整程序的,甲方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产生转增股票,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前述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转增股票的用途等相关安排以重整计划规定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数量为 44,750,000.00 股,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投资对价及条件
乙方按 4 元/股的价格受让 44,75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款人 民币 179,000,000.00 元(大写:壹亿柒仟玖佰万元整);
乙方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次受让的股份;
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最终深圳中院裁定 批准的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记载内容为准。
3. 交易实施安排
-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 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乙方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10%,即人民币 17,900,000.00 元(大写:壹仟柒佰玖拾万元整)。乙方此前已缴纳的报名保证 金(不计息)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乙方按时补足。履 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投资价 款。
- (2) 在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5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将 投资对价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
- 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3)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完毕重整投资款后,甲方和丙方将启动相应转增 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程序;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时 间以执行重整计划划转股票的具体时间为准;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如 有)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承担。
- (4)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转成投资款后,应由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及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 (5) 甲方保证标的股票在股票过户日(含当日)不附带任何权益负担(包括 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或任何质押权、留置权、转让权、担保权益、所有权保留或 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任何扣押、冻结或查封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且自股 票过户之日起,标的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权益应由乙方享有。
(六)与深圳市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重整财务投 资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深资磐石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二条 重整投资方案
1. 投资标的
甲方进入重整程序的,甲方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产生转增股票,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前述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转增股票的用途等相关安排以重整计划规定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数量为 44,750,000.00 股,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投资对价及条件
乙方按 3.861 元/股的价格受让 44,75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 款人民币 172,779,750.00 元(大写:壹亿柒仟贰佰柒拾柒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乙方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次受让的股份;
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最终深圳中院裁定 批准的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记载内容为准。
3. 交易实施安排
-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 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乙方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10%,即人民币 17,277,975.00 元(大写:壹仟柒佰贰拾柒万柒仟玖佰柒拾伍元整)。乙方此前 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 乙方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后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 (2) 在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5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将 投资对价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 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3)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完毕重整投资款后,甲方和丙方将启动相应转增 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程序;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时 间以执行重整计划划转股票的具体时间为准;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如 有)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承担。
- (4)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转成投资款后,应由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及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5) 甲方保证标的股票在股票过户日(含当日)不附带任何权益负担(包括 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或任何质押权、留置权、转让权、担保权益、所有权保留或 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任何扣押、冻结或查封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且自股 票过户之日起,标的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权益应由乙方享有。
(七)与深圳高旗环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 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高旗环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旗卓越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二条 重整投资方案
1. 投资标的
甲方进入重整程序的,甲方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产生转增股票,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前述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转增股票的用途等相关安排以重整计划规定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数量为 44,750,000.00 股,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投资对价及条件
乙方按 3.680 元/股的价格受让 44,75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 款人民币 164,680,000.00 元(大写:壹亿陆仟肆佰陆拾捌万元整);
乙方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次受让的股份;
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最终深圳中院裁定 批准的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记载内容为准。
3. 交易实施安排
-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 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乙方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10%,即人民币 16,468,000.00 元(大写:壹仟陆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乙方此前已缴纳的报 名保证金(不计息)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乙方按时补 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 投资价款。
- (2) 在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5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将 投资对价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 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3)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完毕重整投资款后,甲方和丙方将启动相应转增 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程序;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时 间以执行重整计划划转股票的具体时间为准;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如 有)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承担。
- (4)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转成投资款后,应由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及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 (5) 甲方保证标的股票在股票过户日(含当日)不附带任何权益负担(包括 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或任何质押权、留置权、转让权、担保权益、所有权保留或 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任何扣押、冻结或查封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且自股 票过户之日起,标的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权益应由乙方享有。
(八)与北京乾元启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预重整财务投资 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乾元启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监督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二条 重整投资方案
1. 投资标的
甲方进入重整程序的,甲方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产生转增股票,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前述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转增股票的用途等相关安排以重整计划规定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数量为 44,750,000.00 股,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投资对价及条件
乙方按 3.66 元/股的价格受让 44,75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款 人民币 163,785,000.00 元(大写:壹亿陆仟叁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乙方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次受让的股份;
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最终深圳中院裁定 批准的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记载内容为准。
3. 交易实施安排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 投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乙方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10%,即人民币 16,378,500.00 元(大写:壹仟陆佰叁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乙方此前已缴纳
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乙方按 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 转为投资价款。
- (2) 在赛为智能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5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将 投资对价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含报名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 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3)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完毕重整投资款后,甲方和丙方将启动相应转增 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证券账户的程序;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时 间以执行重整计划划转股票的具体时间为准;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如 有)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承担。
- (4)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转成投资款后,应由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及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 (5) 甲方保证标的股票在股票过户日(含当日)不附带任何权益负担(包括 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或任何质押权、留置权、转让权、担保权益、所有权保留或 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任何扣押、冻结或查封的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且自股 票过户之日起,标的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权益应由乙方享有。
四、协议其他约定
1、其他承诺
乙方承诺,其本次投资性质仅为财务投资,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谋求赛 为智能实际控制权。具体包括:
- (1)自标的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无条件、不可撤销、
永久地放弃该等股票对应的全部提案权及提名权,不向甲方推荐或提名任何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 (2)乙方不得与赛为智能任何其他股东缔结一致行动关系,或通过任何方
式扩大其在赛为智能的表决权比例;
- (3)乙方不得提出罢免产业投资人派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议案
或提案;
- (4)乙方认可并同意产业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以及以此为基础制定
的重整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并同意在持股期内不作出与前述方案相悖的意思表 示或行为;
- (5)乙方承诺在持有标的股份期间,支持产业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制定的
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方向,不以任何形式对产业投资人的经营管理主导权提出异 议或阻碍。
2、违约责任
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相关约定,如因乙方过错,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本 协议项下的现金支付义务的,甲方或(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扣缴乙方已缴纳的保 证金,并要求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其未按时履行的现金义务金额的日万分之一支 付滞纳金。此外,因乙方过错对重整推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未 按期足额支付投资价款、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赔 偿责任。乙方的赔偿责任,以乙方本次认购股票总受让款的 30%为上限。
如非因乙方过错导致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且双方未能豁免无法执行的事 项,甲方应自情况发生后立即停止重整投资款的使用,并在 5 日内将重整投资款 退还乙方(不计息),如(预)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中尚有余额的,甲方可申请 (预)重整管理人代为退还余额;如投资款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 使用,则乙方可以未返还投资款额度为限,在甲方后续程序中主张作为共益债务 优先受偿。
3、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项下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权利主张,双
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五、关于重整财务投资人受让股份对价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价格不低于产业投资人受让股票的价格 (2.965 元/股)且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 关事项》第八条第二款的要求。
《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约定的股份受让价格符合法律规定、公允、合理, 引入重整财务投资人过程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 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 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若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 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同时在引入重整财务投资人后,注入增量资金,帮助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七、重要风险提示
-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但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预重 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法 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 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 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 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 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九)项“法 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 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签订的投资协议的履约风险
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及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投资人筹措资 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投资人已经签署《预重 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预重整财务投资协议》,但 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 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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