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摘要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8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9日(周五)14:00
- 2、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周一)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定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 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9日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 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 授权事项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有关说明: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 (2)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
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0月8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 2、登记方式: 为了保证股东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会
以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登记,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 准。
(1)现场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模 板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
(2)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应参照上述现场登记要求准备并 提供相关登记资料(身份证原件会议入场前查验),相关登记资料须在2026年10 月8日15:00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或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建议在发出 信函、电子邮件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本次会议指定联系人。
-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
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000)。
- 4、会议联系方式:
- (1)联系人:焦国清
- (2)联系电话:0512-68536762
- 5、注意事项: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进入会场。
-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资者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 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 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其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5”,投票简称为“协鑫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 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 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 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 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本单位持有协鑫能 科(股票代码:002015)股票,现登记参加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
| 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 | |
|---|---|
| 有效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 |
| 股东账号 | |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备注事项 |
注:
- 1、请自然人股东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附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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