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川美丰2026-09-18 00:00

摘要

1四川美丰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回购股份方案。
2其中回购方案包含目的、条件、价格区间、数量及资金来源等7个子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参会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22.32%,中小投资者参与度较高,所有提案均无反对否决情形,律师见证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3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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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7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
  •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6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9月17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亮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35)。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 206 人,代表股份 122,499,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3202%。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

表股份 98,378,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5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4 人,

代表股份 24,120,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49%。

  1. 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 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4 人,代表股份 50,365,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325,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9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203 人,代表股份 24,040,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803%。

  • 5.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 6.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 3 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419,607 股1,066,100 股13,6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9.1186%0.8703%0.011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286,055 股1,066,100 股1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7.8563%2.1167%0.027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获得通过。 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655,407 股830,400 股13,5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99.3111%0.6779%0.0110%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521,855 股830,400 股1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8.3245%1.6487%0.0268%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获得通过。 3.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数共 7 个。 3.01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469,807 股1,016,300 股13,2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99.1596%0.8296%0.0108%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336,255 股1,016,300 股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7.9560%2.0178%0.0262%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02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子议案。表决情

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465,807 股1,016,200 股17,3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9.1563%0.8296%0.014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332,255 股1,016,200 股17,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7.9480%2.0176%0.0343%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03 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子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465,807 股1,016,300 股17,2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9.1563%0.8296%0.014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332,255 股1,016,300 股1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80%2.0178%0.0342%
的比例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3.04 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465,807 股1,016,200 股17,3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9.1563%0.8296%0.0141%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332,255 股1,016,200 股17,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7.9480%2.0176%0.0343%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05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子议案。表决情况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468,107 股1,014,000 股17,2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9.1582%0.8278%0.014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334,555 股1,014,000 股1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7.9526%2.0133%0.0342%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06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子议案。表决情况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465,807 股1,016,200 股17,3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9.1563%0.8296%0.014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332,255 股1,016,200 股17,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7.9480%2.0176%0.0343%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07 审议通过《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子议 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21,465,807 股1,016,200 股17,300 股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99.1563%0.8296%0.014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49,332,255 股1,016,200 股17,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97.9480%2.0176%0.0343%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上述 7 个子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同意获得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徐小玉、陈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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