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 2026—49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局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 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 邮件等适当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 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公司董事局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董事局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 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矿产资源业务相关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推进 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拟定《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次激励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矿产资源业务相关核心人员,首次授予总人数不超过 69 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的高效运作和顺利开展,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 办理本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局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局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局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局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行 权价格/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局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 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 (5)授权董事局在相关权益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
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放弃认购的部分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 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 (6)授权董事局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
行权/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局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行使;
- (7)授权董事局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等;
- (8)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及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
- (9)授权董事局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局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0)授权董事局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
的协议;
- (11)授权董事局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
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局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局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局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局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决定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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