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精智达2026-09-18 00:00

摘要

1精智达完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761.75万股,发行价37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8.57亿元,净额28.46亿元。
2新增股份已于9月16日完成登记,限售期6个月。
3本次发行对象共22家,包括诺德基金、汇添富、易方达等知名机构及自然人罗婵芳(获配最多)。
4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2亿股,控股股东张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23.01%被动稀释至21.29%,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85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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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7,617,546 股  发行价格:375.00 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2,856,579,750.00 元  募集资金净额:2,845,635,583.21 元  预计上市时间: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 7,617,546 股股份已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 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 司增加 7,617,546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94,128,154 股变更为

101,745,700 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 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本次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 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交所出具《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 2026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9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 量为不超过本次拟募集金额总额 285,658.00 万元/发行底价 373.97 元/股所计算的 股数 7,638,527 股与《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28,238,446 股(含本 数)”的孰低值,即 7,638,527 股。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7,617,54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856,579,750.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7,638,527 股),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6 年 8 月 2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373.97 元/股, 该价格为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

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375.0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28%。 4、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6,579,75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944,166.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845,635,583.2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 定的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285,658.00 万元。

5、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大华验 字[2026]001100019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 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 金 2,856,579,750.00 元。

2026 年 9 月 7 日,主承销商在扣除发行人尚未支付的保荐费用、承销费用 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2026]0011000200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止,公司已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17,546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56,579,75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44,166.79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845,635,583.21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617,546.00 元,计入资本 公积人民币 2,838,018,037.21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 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 及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 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75.00 元/股,发行股数 7,617,546 股,募集资金总额 2,856,579,75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2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 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数量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罗婵芳1,333,333499,999,875.00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8,133276,799,875.006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94,400185,400,000.00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8,800183,300,000.006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1,466161,799,750.006
6王文彬426,666159,999,750.006
7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00,000150,000,000.006
8UBS AG330,666123,999,750.006
9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3,333109,999,875.006
10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6,00088,500,000.006
11施渊峰216,00081,000,000.006
1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5,73380,899,875.006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3,60080,100,000.006
14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伊洛 10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3,33379,999,875.006
15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伊洛 3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213,33379,999,875.006
16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3,33379,999,875.006
17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伊洛 6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213,33379,999,875.006
18郭伟松213,33379,999,875.006
19徐冠华213,33379,999,875.006
20金太阳高毅国鹭 1 号崇远基金213,33379,999,875.006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13,33379,999,875.006
22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r><br>-源峰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234,782,000.006
合计7,617,5462,856,579,750.00-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罗婵芳
身份证号码440527************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普宁市
获配股数(股)1,333,3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738,1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 号 9 楼
注册资本13,272.4224 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494,40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488,80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431,466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王文彬

身份证号码440301************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深圳市
获配股数(股)426,666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CNA4WK2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52 号 8 层 803 室
注册资本3,3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400,00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UBS A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 负责人)房东明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330,666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66151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 国华润大厦 L1001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敬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获配股数(股)293,3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 号 9 幢 320 室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 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236,00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施渊峰

身份证号码362201************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上海市
获配股数(股)216,00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 期 E1 栋基金大厦 A 座 506 号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215,7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60,0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 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13,60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4、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伊洛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6980637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5 层 510 室
注册资本1,001 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传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伊洛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6980637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5 层 510 室
注册资本1,001 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传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13,3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6、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72597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严震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按《基金管理公司法 人许可证》的规定办理)。
获配股数(股)213,3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7、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伊洛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6980637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5 层 510 室
注册资本1,001 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传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13,3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8、郭伟松

身份证号码350524************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厦门市
获配股数(股)213,3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9、徐冠华

身份证号码332529************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杭州市
获配股数(股)213,3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0、金太阳高毅国鹭 1 号崇远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69360143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村路 458 号 1 幢 221 室
出资额35,833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注册资本5,3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13,3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2、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源峰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A6QC2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10 层 07 号
出资额1,1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镕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 管理。(下期出资时间为 2033 年 01 月 31 日;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92,752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 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 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 (股)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股)
1张滨限售流通 A 股17,474,71518.5617,474,715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A 股流通股3,439,0453.65-
3深圳市萃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限售流通 A 股2,410,0402.562,410,040
4深圳市丰利莱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限售流通 A 股1,775,3111.891,775,311
5深圳市睿通达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A 股流通股1,625,0001.73-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方正富邦核 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A 股流通股1,500,0001.59-
7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A 股流通股1,378,9341.46-
8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A 股流通股1,189,3961.26-
9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A 股流通股1,083,7621.15-
10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A 股流通股1,048,4701.11-
合计32,924,67334.9821,660,066

注:张滨、深圳市萃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丰利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可上市交易时间 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新增股份登记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 (股)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股)
1张滨A 股流通股17,474,71517.17-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A 股流通股2,433,3862.39-
3深圳市萃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A 股流通股2,410,0402.37-
4深圳市丰利莱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A 股流通股1,775,3111.74-
5深圳市睿通达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A 股流通股1,625,0001.60-
6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A 股流通股1,378,9341.36-
7罗婵芳限售流通 A 股1,333,3331.311,333,333
8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A 股流通股1,189,3961.17-
9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A 股流通股1,083,7621.07-
10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A 股流通股1,048,4701.03-
合计31,752,34731.211,333,333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滨 直接持有公司 17,474,7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56%,深圳市萃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萃通”)持有公司 2,410,040 股,持股比例 为 2.56%。深圳市丰利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丰利莱”) 持有公司 1,775,311 股,持股比例为 1.89%。深圳萃通、深圳丰利莱为公司员工 持股平台,张滨担任深圳萃通、深圳丰利莱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张滨及深圳萃通、深圳丰利莱持 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张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3.01%被动 稀释至 21.29%,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跨越 1%刻度的整数倍。

序号股东名称变动前持股 数量(股)变动前持股 比例(%)变动后持股 数量(股)变动后持股 比例(%)
1控股股东张滨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并计 算)21,660,06623.0121,660,06621.29
2张滨17,474,71518.5617,474,71517.17
3深圳萃通2,410,0402.562,410,0402.37
4深圳丰利莱1,775,3111.891,775,3111.74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本次变动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 (股)股份占比 (%)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股份占比 (%)
非 限 售 流 通股94,128,154100.00-94,128,15492.51
限 售 流 通 股--7,617,5467,617,5467.49
总股本94,128,154100.007,617,546101,745,700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7,617,546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仍为张滨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 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

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有利 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不会 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 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 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保荐代表人:田方军、谢欣灵 项目协办人:张旭 项目组成员:寻国良、李紫涵、陈凯琳、李昱达、卢含笑、孙桐等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袁月云、潘波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88004488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艳红 经办注册会计师:梁粱、陈斌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010-58350189 传真:010-58350006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艳红 经办注册会计师:梁粱、陈斌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010-58350189 传真:010-58350006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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