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摘要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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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53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 1.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
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决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变
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 5.如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可能存在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 7 月 20 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
长景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红塔证券进行股份回购注销的函》,公司于当日发 布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上述提 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 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 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8/31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 年 9 月 17 日~2027 年 9 月 16 日 |
|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 2026/7/20,由公司董事长景峰先生提议 |
| 预计回购金额 | 0.5亿元~1亿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回购价格上限 | 10.53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br><br>□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br>□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br>□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br>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4,748,339股~9,496,676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0.10%~0.20% |
|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 B887534041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维护公司 市场价值,提升股东权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回购实施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
可自公司经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不得实施回购的期间
-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 (亿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
| 减少注册 资本 | 4,748,339 股9,496,676 股 | 0.10%-0.20% | 0.5 亿元-1 亿元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0.53 元
/股(含)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 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10.5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回购实 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 - | -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 4,693,233,706 | 100 | 4,688,485,367 | 100 | 4,683,737,030 | 100 |
| 股份总数 | 4,693,233,706 | 100 | 4,688,485,367 | 100 | 4,683,737,030 | 100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公司资产总额 649.0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3.64 亿元;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23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10 亿元。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 亿元测算,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5%、 0.41%。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和上限分别为 4,748,339 股和 9,496,676 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的 0.10%至 0.20%。本次回 购股份并注销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控制等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 位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与本 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 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相关方 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 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收到董事长景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红塔证券进 行股份回购注销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 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提议人在提议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 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提议人后续拟实 施增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持续经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 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高效、有序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
-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
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 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 2.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资金账户;
-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 公司经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 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 5.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
宜;
-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
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 记等事宜;
-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 8.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
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二)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 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若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可能 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7534041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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