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豫园股份2026-09-18 00:00

摘要

1豫园股份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2南京复远解除质押1865.1万股,重庆润江新增质押2125.28万股用于生产经营。
3本次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7.86亿股,占其持股比例74.14%,占总股本45.91%。
4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对应融资余额约20亿元。
5公司称股东资信良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84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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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南京复远越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远”、“重庆 润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08,509,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9%。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南京复远及重庆润江累计质押股份 数量为 21,252,800 股。

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2,409,720,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93%。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 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 1,786,452,800 股,质押 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74.14%。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1. 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0,6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0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7%
解除质押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
持股数量19,251,680
持股比例0.4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股东名称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8,051,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8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
解除质押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
持股数量19,251,680
持股比例0.4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 2.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

有变动,复星高科技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 为控 股股 东本次质押股 数(股)是否为限 售股(如 是,注明 限售类 型)是 否 补 充 质 押质押 起始 日质押 到期 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 押 融 资 资 金 用 途
重庆 润江 置业 有限 公司控股 股东 一致 行动 人10,626,400否否2026 年 9 月 16 日2027 年 9 月 16 日上海长 宁大众 小额贷 款股份 有限公 司11.91%0.27%生 产 经 营
重庆 润江 置业 有限 公司控股 股东 一致 行动 人10,626,400否否2026 年 9 月 16 日2027 年 9 月 16 日上海嘉 定大众 小额贷 款股份 有限公 司11.91%0.27%生 产 经 营
合计21,252,80023.81%0.55%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br><br>(股)持股比<br><br>例本次解除质押<br><br>及质押前累计<br><br>质押数量<br><br>(股)本次解除质押<br><br>及质押后累计<br><br>质押数量<br><br>(股)占其所<br><br>持股份<br><br>比例占公司<br><br>总股本<br><br>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br><br>押股<br><br>份中<br><br>限售<br><br>股份<br><br>数量已质押<br><br>股份中<br><br>冻结股<br><br>份数量未质押<br><br>股份中<br><br>限售股<br><br>份数量未质押<br><br>股份中<br><br>冻结股<br><br>份数量
上海复川 投资有限 公司190,210,3084.89%155,210,308155,210,30881.60%3.99%0000
上海复科 投资有限 公司84,389,6712.17%84,389,67184,389,671100.00%2.17%0000
南京复久 紫郡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49,004,2761.26%48,500,00048,500,00098.97%1.25%0000
上海复晶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26,218,6630.67%23,205,43623,205,43688.51%0.60%0000
上海艺中 投资有限 公司120,966,0123.11%120,966,012120,966,012100.00%3.11%0000
重庆润江 置业有限 公司89,257,7892.29%021,252,80023.81%0.55%0000
上海复迈 投资有限 公司54,184,9031.39%47,400,02147,400,02187.48%1.22%0000
上海复地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1,023,403,90426.30%768,370,054768,370,05475.08%19.75%0000
上海复星 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53,189,9291.37%53,189,92953,189,929100.00%1.37%0000
上海复星 高科技 (集团) 有限公司81,645,7952.10%74,570,00074,570,00091.33%1.92%0000
浙江复星 商业发展 有限公司365,163,0419.38%292,663,041292,663,04180.15%7.52%0000
SPREAD GRAND LIMITED131,841,0423.39%000.00%0.00%0000
上海复昌 投资有限 公司48,441,5941.24%48,441,59448,441,594100.00%1.24%0000
Phoenix Prestige Limited24,258,1030.62%000.00%0.00%0000
杭州复曼 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23,330,7190.60%23,330,71923,330,719100.00%0.60%0000
南京复远 越城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19,251,6800.49%18,651,00000.00%0.00%0000
杭州复北 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15,363,4650.39%15,363,46515,363,465100.00%0.39%0000
上海复颐 投资有限 公司9,599,7500.25%9,599,7509,599,750100.00%0.25%0000
合计2,409,720,64461.93%1,783,851,0001,786,452,80074.14%45.91%0000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2.10%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 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 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 家企业持有公司 59.83%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61.93%股份。上海复 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 17 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 1、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98,800,000

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 4.1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24,770 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 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752,222,800 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 持有公司股数的 31.22%,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3%,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200,329 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 2、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 3、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 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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