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市北高新2026-09-18 00:00

摘要

1市北高新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资料,审议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出售921个地下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
2交易金额2.76亿元,评估增值率24.43%,账面净值2.22亿元。
3买方将于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51%首付款,2027年3月31日前付清尾款。
4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需国资审批。
5交易预计对公司营收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并改善现金流。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时间:2026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交通方式:地铁一号线汶

水路站换乘公交 04 路至市北高新园区总部经济园站。 会议主持:董事长 孙中峰先生 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 会议议程: 一、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子公司拟出售地下车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会议进行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读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八、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审议《关于子公司拟出售地下车位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

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拟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出售位于寿阳路 99 弄 24 号地下 1 层车位 1116、118-229、231-236 号车位;地下 2 层车位 1-18、20-87、89-118、120-145、 147-226、229-264、266-694 号车位(921 个),寿阳路地下车位建筑面积为 56,461.83 平方米,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75,770,880.00 元(具体出售面积与金额以签署的《销 售合同》为准)。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市北集团出售地下车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 已达到 3,000 万元,且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此 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 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国资监管规定,本次交易还需依法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最终交易以合同 签订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市北 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6996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中峰 注册资本:21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07 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 16 楼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

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 服务(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北集团成立于 1999 年 4 月,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资组建,为公司控股股东。

市北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科目2026 年 0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3,836,166.323,893,770.25
负债总额2,666,838.882,711,758.16
所有者权益总额1,169,327.441,182,012.10
资产负债率69.52%69.64%
科目2026 年 01-06 月2025 年度
营业收入213,068.15295,540.76
净利润-11,047.62-29,151.59

关联方的资质信用状况:市北集团资质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类别:寿阳路 99 弄 24 号地下 1 层车位 1-116、118-229、

231-236 号车位;地下 2 层车位 1-18、20-87、89-118、120-145、147-226、229264、266-694 号车位(921 个),为公司存量房地产存货,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为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拟出售的寿阳路 99 弄 24 号地下车位(921 个),建筑面积为 56,461.83 平方米,寿阳路地下车位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

公司拟出售地下车库事宜所涉及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24 号地下 1、 地下 2 层车库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加评报字(2026)第 0322 号),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依据市场法。评估对象为上海市静安区 寿阳路 99 弄 24 号地下 1、地下 2 层车库房地产价值,评估范围为上海市北生产 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24 号地下 1、地下 2 层车库,其中地下 1 层普通车位 207 个、地下 1 层微型车位 4 个、地下 1 层无障 碍车位 23 个、地下 2 层普通车位 478 个、地下 2 层普通车位(人防)177 个、 地下 2 层微型车位 24 个、地下 2 层微型车位(人防)8 个,共计 921 个车位, 建筑面积合计为 56461.83 平方米。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原值为 325,865,161.08 元, 账面净值为 221,632,513.22 元。评估结论:经评估,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 展有限公司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75,770,88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伍佰柒拾柒万零捌佰捌拾元,评估增值 54,138,366.78 元,增值率 24.43%。

基于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275,770,880.00 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市北发展 乙方:市北集团

  • 1、合同标的:甲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24 号地下 1 层车位 1-

116、118-229、231-236 号车位;地下 2 层车位 1-18、20-87、89-118、120-145、 147-226、229-264、266-694 号车位(921 个),建筑面积为 56,461.83 平方米。

  • 2、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购买该整体车位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275,770,880.00 元。 (1)首期付款:
  • 乙方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含),须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 51%的价款,即

人民币 140,643,148.80 元(含税价)。 (2)尾款支付:

  • 乙方于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含),须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剩余 49%的价

款,即人民币 135,127,731.20 元(含税价)。 3、车位交付: 甲方定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含)将该整体车位交付给乙方。该整体车位交

付之日起,该整体车位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4、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乙方应付款之日第二天起算(含) 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含),逾期超过 30 个自然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 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5%,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 的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 的价款不足赔偿的,乙方应予补足,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 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合同自通知送达(送达信息到达乙方地址即为有效送达)至 乙方之日起解除。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 3.1 条约定的日期内将该 整体车位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日 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含) 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含)。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

依法向该合同标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

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交易而对交 易对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 议。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及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请回避表决。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