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泰恩康2026-09-17 19:46

摘要

1泰恩康公告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截至2026年9月1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51.13万股,占总股本1.86%,成交均价区间17.75-21.54元/股,支付资金总额约1.90亿元,达到回购方案下限且未超上限,回购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将存放于专用账户,计划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出售,3年内完成,逾期未售部分将注销。
3回购期间董监高及控股股东未买卖股票,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不影响上市地位。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6-084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 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4.9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5) 。

截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 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 1、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7)。

  •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 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511,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6%,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21.54 元/股,最低价为 17.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969,970.6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 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 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 年 9 月 15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 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较为充足,本次回购股份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 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

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9,511,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6%,根据公

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 及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以截至 2026

  • 年 9 月 16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变动前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146,293,73428.65146,293,73429.2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4,303,26671.35354,791,94870.80
总股本510,597,000100.00501,085,682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 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 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 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