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芝生物: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新芝生物2026-09-17 17:30

摘要

1新芝生物于2026年9月17日公告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清博华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原因为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无法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
3公司已签署终止协议,不涉及违约,承诺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将于9月21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4公司表示终止重组对现有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89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9 月 17 日,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方案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清博华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博华”)股东所持有的清博华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清博华 100% 股权。

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在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等相关 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积极 推进相关中介机构的聘请工作,并推进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工作的开展,组 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16 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宁波新芝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股票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 同时经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随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全面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宁波新芝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85)。

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 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 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

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鉴于近期行业

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交易双方无法就本次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 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 交易并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审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正在对本次重组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公司披露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2026 年 7 月 29 日)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决议公 告日止(2026 年 9 月 17 日)。

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起查询 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

本次交易的终止不涉及违约情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 常,运营平稳,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 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事项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尚未生效,并已签署终止协议,重组终止事

项不构成本次交易的任何一方违约。

  • 2、公司拟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

公司将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 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 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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