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钢联2026-09-17 17:48

摘要

1上海钢联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三项议案。
2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超99%,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30.97%,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正式获批,将进入实施阶段,有助于绑定核心人才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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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7 日 14:45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军红先生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3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 118,456,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719%。其中,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322,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3%。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6,134,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646%。

  •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7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22,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3%。

  •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公 司<2026 年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116,858,01399.4316%636,7790.5418%31,2000.0265%930,823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654,61871.24%636,77927.4167%31,2001.3433%0
2.00《关于公 司<2026 年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 法>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16,856,68399.4305%636,7790.5418%32,5300.0277%930,823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653,28871.1827%636,77927.4167%32,5301.4006%0
3.00《关于提 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总表决 情况116,855,52399.4295%636,7790.5418%33,6900.0287%930,823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652,12871.1328%636,77927.4167%33,6901.4505%0
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上述议案1—3,关联股东高波、夏晓坤、李勇胜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30,823 股,已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李备战、郭蓓蓓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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