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信测标准2026-09-17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吕保忠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因权益分派及市场变化调整原协议条款。
2转让股份数调整为17,043,102股(占总股本5%),转让价格由41.20元/股下调至23.128元/股(基准价28.91元的80%),总价款约3.94亿元。
3本次转让不导致控制权变更,尚需深交所合规审核及中登公司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6-08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

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吕保忠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转让其持有信测标准股份中的 17,043,102 股股份,占《<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 5%。

  •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吕保忠先生与日照中益 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益仁制造精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日照中益仁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中益仁制造精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以下简称 “制造精选 2 号基金”或“受让方”)签署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吕保忠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 的 12,174,818 股股份(占原协议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 5%),以 41.20 元/股的价

格协议转让给制造精选 2 号基金,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501,602,501.6 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吕保忠拟协议 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深圳信 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吕保忠先生的通知,吕保忠先生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与受让方签署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鉴于原协议签署后,公司于 2026 年 6 月实施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包括 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同时自原 协议签署后至补充协议签署日,市场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双方经友好协商, 拟对原协议项下关于转让股份数、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等相关约定进行调整,签 署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充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吕保忠

乙方(受让方):日照中益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益仁制造精 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BLQ38)

上述“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单独一方称“一方”,视上下文具体情 况可指其中每一方或任何一方。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 第一条转让股份数的调整

原协议第 1.1 条“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12,174,818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转让给乙方。”

现变更调整为:“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17,043,102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转让给乙方。”

  1.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的调整

原协议第 2.1 条“2.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计算方 法为本协议签署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51.50 元的 80%,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 41.20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为人 民币 501,602,501.6 元(人民币大写:伍亿零壹佰陆拾万贰仟伍佰零壹元陆角零 分),乙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现变更调整为:“2.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计算方 法为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9 月 15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 价 28.91 元的 80%,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 23.128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为人民币 394,172,863.06 元(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肆佰壹拾柒万贰仟捌佰陆拾 叁元零陆分),乙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1. 付款安排的调整
  • 原协议第 3.2 条 “3.2 本次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发布后各方共同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协议转让,申请期间乙方可继续支付转让款,乙方最迟应当在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审核通过并取得确认意见书确认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 向甲方支付至 70%转让款(包含向甲方支付的订金),合计人民币:351,121,751.12 元,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壹佰壹拾贰万壹仟柒佰伍拾壹元壹角贰分。

  • 原协议第 3.3 条“3.3 在中登公司完成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时,乙方同步支付

剩余 30%的转让款,合计人民币:150,480,750.48 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零 肆拾捌万零柒佰伍拾元肆角捌分。”

现变更调整为:“3.2 本次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发布后各方共同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本次协议转让,申请期间乙方可继续支付转让款,乙方最迟应当在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审核通过并取得确认意见书确认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向 甲方支付至 70%转让款(包含向甲方支付的订金),合计人民币:275,921,004.14 元,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伍佰玖拾贰万壹仟零肆元壹角肆分。”

“3.3 在中登公司完成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时,乙方同步支付剩余 30%的转让 款,合计人民币:118,251,858.92 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贰拾伍万壹仟 捌佰伍拾捌元玖角贰分。”

  1. 其他事项
  • 4.1 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或明确修订外,原协议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仍

具有法律效力。

  • 4.2 本补充协议系对原协议的重要补充及修订,自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

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补 充协议的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原协议的 约定执行。

  • 4.3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其余用于留档及上报审核、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4 本补充协议双方已于本补充协议文首书明之日起适当签署本补充协议,

以昭信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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