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11,315.22 万元人民币向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 高材”)转让所持参股公司安徽觅拓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觅 拓”或“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同时放弃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享有的安徽 觅拓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以及安徽觅拓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 购权。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徽觅拓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 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达成,交易各方后续仍需根据相关 规定履行本次交易所需审批程序,在支付款项、交割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后方能正式完成,交易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安徽觅拓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综合考虑安徽觅拓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协 同价值,拟转让所持有的安徽觅拓全部股权,持续聚焦公司主业。公司及安徽觅 拓其他股东与瑞丰高材签署《关于安徽觅拓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66.3453%股权 之股权转让协议》,瑞丰高材拟以人民币 464,417,100.00 元收购公司及其他方 所持安徽觅拓共计 66.3453%的股权并以货币出资方式向安徽觅拓增资 3,500.00 万元,以取得安徽觅拓的控制权。其中,公司拟向瑞丰高材出售持有的参股公司 安徽觅拓 16.16%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11,315.22 万元(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 确定)。同时,公司拟放弃安徽觅拓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及新增注册 资本的优先认购权。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徽觅拓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交易事项(可多选) | 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br><br>□其他,具体为: |
|---|---|
|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 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
| 交易标的名称 | 安徽觅拓 16.16%股权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否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1,315.22<br><br>尚未确定 |
| 账面成本 | 2,630.65 万元 |
|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 的溢价情况 | 溢价 330.13% |
| 放弃优先权金额 | 放弃优先受让权:35,126.49 万元 |
| 放弃优先认购权:3,500.00 万元 | |
|---|---|
|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br><br>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得到受 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股权转让 款的 40%;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 股权转让款的剩余 60%。 |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 是否 |
注:账面成本基准日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序号 | 交易买方名称 |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 对应交易金额(万 元) |
|---|---|---|---|
| 瑞丰高材 | 安徽觅拓 16.16%股权 | 11,315.22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168617872J<br><br>□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01/10/26 |
| 注册地址 |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
| 主要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
| 法定代表人 | 周仕斌 |
| 注册资本 | 27,956.2074 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 售;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实际控制人 | 周仕斌 |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瑞丰高材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 的其他关系。瑞丰高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 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br><br>□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br>□其他,具体为<br> | |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2026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 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已审计) |
| 资产总额(万元) | 233,116.89 | 231,065.79 |
| 负债总额(万元) | 78,273.13 | 116,852.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 154,965.55 | 114,305.90 |
| 营业收入(万元) | 109,692.66 | 196,895.71 |
| 营业利润(万元) | 6,856.88 | 3,620.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5,893.59 | 3,033.24 |
注:上述 2025 年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安徽觅拓 16.16%的股权,交易类别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1.1 条第一款“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觅拓股权权属不存在瑕疵,未直接或间接设置任何
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未被冻结、保全或者被采取其他任何强制措施,也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资产处于正常状态。
-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名称 | 安徽觅拓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MA1JAHPD2D<br><br>□不适用 |
|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 | 是否 |
|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变更 | 是否 |
|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 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 | 担保:是□否不适用<br><br>委托其理财:是□否不适用<br><br>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否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18/04/13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京九街道大庆路 340 号创业园 3 号 厂房 317 |
| 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莫宏斌 |
| 注册资本 | 2779.4483 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 秘拓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500.0000 | 17.9892 | |
|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49.2854 | 16.1646 | |
| 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6.9305 | 9.9635 | |
| 莫宏斌 | 200.0000 | 7.1957 | |
| 邹敏 | 200.0000 | 7.1957 | |
| 谧拓材料应用(上海)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75.0000 | 6.2962 | |
| 上海森松新能源设备有限公 司 | 172.8021 | 6.2171 | |
| 河南尚颀汇融尚成一号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1583 | 5.9781 | |
| 阜阳双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38.2472 | 4.9739 | |
| 嘉兴浦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20.8112 | 4.3466 | |
| 中山飞凡数联影响力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0.7722 | 3.9854 | |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 68.3920 | 2.4606 | |
| 宜兴市永荣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6.5681 | 2.3950 | |
| 中山市昌辉贸易有限公司 | 45.5946 | 1.6404 | |
| 夏雨 | 45.5946 | 1.6404 | |
| 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 37.7535 | 1.3583 | |
| 深圳景行致远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5.5386 | 0.1993 | |
| 2779.4483 | 100.0000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1993.6978 | 68.0650 | |
| 秘拓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385.4867 | 13.1605 |
| 3 | 莫宏斌 | 154.1947 | 5.2642 |
|---|---|---|---|
| 4 | 邹敏 | 154.1947 | 5.2642 |
| 5 | 谧拓材料应用(上海)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34.9759 | 4.6081 |
| 6 | 阜阳双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6.5605 | 3.6380 |
| 合计 | 2929.1103 | 100.0000 |
注:具体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 (3)其他信息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增
资权。
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本次交易标 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标的资产名称 | 安徽觅拓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
| 标的资产类型 | 股权资产 | |
|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 16.16 | |
| 是否经过审计 | 是□否 |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 机构 | 是□否 | |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202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 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万元) | 57,303.19 | 50,447.93 |
| 负债总额(万元) | 46,346.58 | 42,044.44 |
| 净资产(万元) | 10,956.61 | 8,403.49 |
| 营业收入(万元) | 2,729.15 | 4,074.54 |
| 净利润(万元) | -2,569.83 | -6,250.81 |
注:
- 1. 以上数据依据瑞丰高材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与
-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参股公司的经营数据存在差异,主要为安徽觅拓园区代建的 厂房资产及股权激励摊销调整影响;
- 2. 安徽觅拓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对本公司报表影响较小。
(三)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3 月 12 日,安徽觅拓的注册资本由 2,462.6428 万元人民币变为 2,779.4483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1)资本公积转增:安徽觅拓的股东以 资本公积金向安徽觅拓定向增加注册资本,安徽觅拓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462.6428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553.2990 万元;(2)增资事宜:2026 年 1 月 23 日签署了《关于安徽觅拓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轮投资方以投前 估值人民币 5.6 亿元为基础投资人民币 4,960 万元对安徽觅拓增资,认购安徽觅 拓新增注册资本 226.1493 万元,剩余部分计入安徽觅拓资本公积。
(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以持有证券资质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瑞丰高分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安徽觅拓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6)第 01126 号)为交易作价依据。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安徽觅拓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 71,208.35 万元。公司在本轮转让安徽觅拓 16.16%股权,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 依据,并经各方协商确认,对应交易对价为 11,315.22 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标的资产名称 | 安徽觅拓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6.16%股权 |
|---|---|
| 定价方法 | 协商定价<br><br>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br><br>公开挂牌方式确定<br><br>其他: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1,315.22<br><br>尚未确定 |
| 评估/估值基准日 | 2026/06/30 |
|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单选) |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br>□其他,具体为:<br> |
|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 评估/估值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71,208.35(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549.91% |
|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如下: 1.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06 月 30 日,用收益法测算的安徽觅拓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71,581.24 万元。较合并口径归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0,956.61 万元,增值 60,624.63 万元,增值率 553.32%。
- 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06 月 30 日,用市场法测算的安徽觅拓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71,208.35 万元。较合并口径归母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0,956.61 万元,增值 60,251.74 万元,增值率 549.91%。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
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虽然安徽觅拓近期经营数 据呈增长趋势,但收入构成分项涨跌不一,致净利润波动较大,即未来效益仍然 很难合理确定,导致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不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仅可以作为市场 法结论的辅助性参考。
市场法是以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指标为基础,采用价值比率法得出的价值,是 现实资本市场高频交易结合安徽觅拓财务指标得到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具有评 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 服力强的特点,而且中国股市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股票市场的基本市场功能已 经具备,而且在国内外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各类投资者及投行较多采用市场法进 行定价或者验证,尽管与上市公司相比,抗风险能力、流动性均弱,但评估结论 已经用缺乏流通性折扣率等参数考虑了其影响。评估结论客观、确切,可以作为 评估结论。
鉴于以上原因,最终选取市场法得出的评估值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于评 估基准日 2026 年 06 月 30 日,安徽觅拓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 71,208.35 万元。
市场法重要评估假设如下:
- 1. 假设产权交易市场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市场,交易价格已充
分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对标的企业的经营业绩、预期收益等影响交易价格的基本因 素和风险因素的预期。
- 2. 假设评估依据的被评估单位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基准日附近未公开的对其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发生。
- 3. 假设来源于 Wind/iFinD 资讯的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真实可靠;
- 4. 可比上市公司所在的证券交易市场均为有效市场,其股票交易价格公允
有效;
- 5. 可比参照企业在交易市场的产权交易合法、有序;
- 6. 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是真实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
及时的、其股票的市场交易正常有序,交易价格并未受到非市场化因素的操控。
本次安徽觅拓纳入评估范围内(合并口径)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土地使用权资 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均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本次评估未考虑产权瑕疵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安徽觅拓股东全部权益的市 场价值为 71,208.35 万元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本轮转让安徽 觅拓 16.16%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1,315.22 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与本次交易评估 值不存在显著差异。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受让方):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目标公司):安徽觅拓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转让方)
- 丙方 1:秘拓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 2: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丙方 3: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 4:莫宏斌
- 丙方 5:邹敏
- 丙方 6:谧拓材料应用(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 7:上海森松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丙方 8:河南尚颀汇融尚成一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 9:阜阳双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 10:嘉兴浦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 11:中山飞凡数联影响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 12: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 丙方 13:宜兴市永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 14:中山市昌辉贸易有限公司
- 丙方 15:夏雨
- 丙方 16: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丙方 17:深圳景行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交易标的:各转让方有意向受让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66.3453%的股权
- 3、交易价格:受让方受让全部标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 464,417,100.00 元
- 4、支付期限:(1)受让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得到
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各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对应 股权转让款的 40%(“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 (2)受让方应在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十(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各
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对应股权转让款的剩余 60%(“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 (3)受让方不得无故延期或扣减股权转让款。如受让方逾期支付,应按逾
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30)日的,转 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本协议,受让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十(10)个工 作日内退还转让方已转让的相应股权(如已办理工商变更,应配合恢复登记),
并向转让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已缴纳的税款、资金占用损失及 维权费用)。
5、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期。
- (1)目标公司承诺,在过渡期内保证目标公司按其现有状态及一直以来的
经营方式进行正常经营。
- (2)目标公司承诺在过渡期内不发生以下事宜,如有违反,目标公司应承
担受让方的相关损失。 修改目标公司章程,或向第三方发行、出售、转让或授予目标公司的股权(含
可转换或者交换为目标公司股权的任何证券或者权利,但本次交易除外); 变更经营范围,或从事现有经营范围以外的新的业务; 被收购、兼并,或主动申请破产、解散; 设立任何附属目标公司,或者变更、处分任何附属目标公司股权; 在其日常经营范围之外处置任何重大资产或者在任何重大资产上设置权利 负担;处置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任何其他无形资产;产生未向受让方披露 的新增非经营性负债或或有负债(包括为第三方提供的任何担保),或对目标公 司作为一方的借贷性法律文件的主要条款作出修改;
与债权人签订任何债务清偿或和解协议或其他安排,但偿还正常履行的借款
协议项下的到期银行借款除外; 以放弃债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低价处分财产权益; 宣告或进行任何利润分配; 对税项或会计政策作出重大变更,但是基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适用法
律变更的要求除外; 启动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或成为任何一个协议签署日前发生事项引起
的未向受让方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的一方当事人; 其他超出目标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并足以影响目标公司良好存续、净资产
或盈利能力的情形。 6.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依法签署或盖章后,且自转让方和受让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之日起生效。本协 议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各方应在 合法有效的范围内协商以最接近原条款目的的约定予以替代。
(二)董事会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的判断和说明 交易对手方资信良好,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其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审查,认为
其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聚焦主业,推动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公司将不再持有安徽觅拓股权,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安徽觅拓提供担保,委托理财、财务资助等情况,也
不存在安徽觅拓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