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3%暨回购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3%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年7月30日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
| 预计回购金额 | 1亿元~2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br>□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br>□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br>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565.20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3.0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9577.84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62元/股~3.85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 购价格上限4.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 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增 加1%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65.2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2%,购买的最高价为3.85 元/股,最低价为3.6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577.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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