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A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6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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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刊登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 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刊登了《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6-058),并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刊登了《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 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9)。
公司本次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 13.04 元/股,成功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的 A 股异议股东将以 13.04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为 13.06 元/股,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中确定 的换股比例,东兴证券 A 股股东持有的每 1 股东兴证券 A 股股票可以换取 0.4376 股中金公司 A 股股票,如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 申报行权的东兴证券相关股份,无法按照上述换股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的 A 股 股票,敬请 A 股异议股东注意风险。
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收盘后,本次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尚余最 后一个交易日,剩余申报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的 9:30-11:30、13:00-15:00, 敬请 A 股异议股东注意。
本公告仅对公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 者申报行权的建议。
一、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一)A 股异议股东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是指在东兴证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上就《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关 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 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 且自东兴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且 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A股股份直至A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同时在规定时间里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东兴证券 A 股股东。非 A 股异议股 东的申报无效。
在东兴证券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之后,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 划等)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在东兴证券为表决本次交易而 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发生 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 行使现金选择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东兴证券 A 股股份,如已设置了质押、其 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 面形式向东兴证券承诺放弃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份;(3)其 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根据东兴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 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情况,并根据公司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即 2026 年 7 月 27 日)获取的股东名册、异议股东持股变化及行权意向等 相关情况,公司预计可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A 股异议股东持股数量约为不超 过 6,867.97 万股,最终实际行权的有效股份数以公司后续刊发的公告为准。
已提交东兴证券 A 股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 东,须在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将东兴证券 A 股股票从证 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已开 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 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现金选择权。沪股通股票的实际权益拥 有人如有意向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应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按照本公告规定 的申报程序行使相关权利。
(二)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4 日。
(三)申报期间: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的 9:30-11:30、 13:00-15:00,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停牌。除上述时间外,公司 A 股股票不提供其 他申报时间。
(四)申报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五)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编号:770007。
(六)申报简称:东兴现金。
(七)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 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八)行权价格: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13.04 元/股。
(九)申报数量
- 1、申报期间内,A 股异议股东可以就全部或部分有效 A 股异议股份申报现
金选择权。
- 2、公司 A 股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 A 股异议股
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4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 A 股异议 股份,且:(1)需剔除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 划后的股份数量。(2)在东兴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 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处置行为(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的,享有现金 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在东兴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之后,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间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
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 4、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
张行使现金选择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东兴证券 A 股股份,如已设置了质押、 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 书面形式向东兴证券承诺放弃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份;(3) 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 5、若已申报现金选择权的 A 股股份在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确认、过户事宜前转让的,则已转让 A 股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无效。
(十)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本次交易将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公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A 股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 择权,相当于以 13.04 元/股的价格将异议股份出售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二、关注事项
(一)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 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二)A 股异议股东申报前应当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冻 结;清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 A 股股份,其现金选择权申报属于无效申
报。
(三)对于同一账户中的 A 股异议股份,A 股异议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四)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 A 股异议股份将由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予以冻结。股份在冻结期间,A 股异议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异议股份。
(五)公司将在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每日刊登 A 股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六)在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将申报结果和有效异议股份数量进行比对,剔 除无效申报后,方能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三、费用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 目及标准参照 A 股股票交易执行。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9 号金融街中心 18 层
联系电话:010-66555171、010-66555634、010-6655546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五、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预计时间安排
| 2026 年 9 月 8 日 | 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及连续停牌提示 性公告 |
|---|---|
| 2026 年 9 月 14 日 |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
| 2026 年 9 月 15 日 | 1、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br>2、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公司 A 股股票 停牌<br> |
| 2026 年 9 月 16 日 | 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 年 9 月 17 日 | 1、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三次提示性公 告<br>2、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br> |
| 预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 (2026 年 9 月 17 日)后约 3-5 个 交易日 | 公司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并继续 停牌 |
以上仅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公告仅对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 成对申报行使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中确 定的换股比例,东兴证券 A 股股东持有的每 1 股东兴证券 A 股股票可以换取 0.4376 股中金公司 A 股股票,如东兴证券 A 股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不 再持有申报行权的东兴证券相关股份,无法按照上述换股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的 A 股股票,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后续事宜
(一)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敬请投资者 关注资金发放日。
(二)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将于现金选 择权申报后继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三)公司将于 A 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终 止上市申请,未申报实施现金选择权的 A 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将按《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的 A 股股份。在上交所批准公 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公司将刊登终止上市公告,中金公司将发布换股实施公告。 随后,公司终止上市,中金公司开始实施换股。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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