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伊利股份2026-09-17 00:00

摘要

1伊利股份发布回购报告书,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0亿-2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上限39.53元/股,期限不超过6个月。
2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回购数量占总股本0.40%-0.80%。
3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6个月无减持计划。
4董事长潘刚此前因偿还质押融资借款曾减持股份,与本次回购无利益冲突。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6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53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经问询,截

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持股 5%以上的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如后续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 1、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

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

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8 月 25 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已在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8/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9/16~2027/3/15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2026/8/25,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10亿元~20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39.53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br><br>□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br>□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br>□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br>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25,297,243股~50,594,485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40%~0.80%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2622132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投资者回报,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实施股票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 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回购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25,297,243-50,594,4850.40-0.8010-20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9.53 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数量为 25,297,2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 限人民币 2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9.5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50,594,48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53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9.5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全部注销 用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1,430,9460.5031,430,9460.5031,430,9460.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293,929,72199.506,268,632,47899.506,243,335,23699.50
股份总数6,325,360,6671006,300,063,4241006,274,766,1821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 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571.65 亿元,所有者权益 572.76 亿元,

流动资产 608.62 亿元。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1.27%、所有者权益的 比重为 3.49%、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3.29%。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 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 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6 年 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潘刚先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1,990,3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卖出公司股份的 原因系偿还已到期的因认购股权激励股份及二级市场以市场价购买股票向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股票质押融资借款,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

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2)。

公司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张丽女士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卖出公司股份 2,600 股,张 丽女士在前述时点非公司董事,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如后续有增减持计划,相关方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 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 3 个 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回复,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如后 续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

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 权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

体方案;

  • 2、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

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

方案;

  • 4、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

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

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 6、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

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存在债权人要求

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完毕

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622132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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