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1 户,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 4,54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0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0 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9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45,000,000 股变更为 6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4,222,61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4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5,777,38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56%。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共计转增 27,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87,000,000 股,不送红股。
除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外,公司上市至今不存在其他因增发、 配股、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7,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票数量为 29,191,848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3.553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 量为 57,808,152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66.446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 户,为股东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①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不上市交易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 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公司出具的承诺 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 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公司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合法 方式进行减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交所备案并予 以公告,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 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公司 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6、关于减持行为合法合规的承诺
本公司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 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及时向 发行人申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 行。
7、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签署的《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 束措施的承诺》中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8、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约束。
- 9、本承诺函自发行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54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200%。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1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限售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 | 备注 |
|---|---|---|---|---|
| 斯凯孚(中国)有 限公司 | 4,541,400 | 5.2200 | 4,541,400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股)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 57,808,152 | 66.4462 | -4,541,400 | 53,266,752 | 61.2262 |
| 高管锁定股 | 8,870,652 | 10.1962 | 0 | 8,870,652 | 10.1962 |
| 首发前限售股 | 48,937,500 | 56.2500 | -4,541,400 | 44,396,100 | 51.0300 |
|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 29,191,848 | 33.5538 | 4,541,400 | 33,733,248 | 38.7738 |
| 三、总股本 | 87,000,000 | 100.0000 | - | 87,000,000 | 100.0000 |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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