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光弘科技2026-09-16 18:48

摘要

1光弘科技完成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向207名核心人员授予595.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43元/股,上市日为9月18日。
2业绩考核目标为2027-2029年营收或净利润较2026年增长分别不低于10%、21%、33%。
3本次新增股本595.5万股,总股本增至8.15亿股,实控人持股比例由46.06%降至45.72%,控制权不变。
4预计产生股份支付费用5853.77万元,将在2026-2030年间摊销。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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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9月18日
  •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207人
  •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95.50万股
  •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43元/股
  •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6.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惠州光 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1、2026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 2、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17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3、2026年8月26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 4、2026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2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07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10.43元/份 (五)首次授予数量和分配情况:公司拟向2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5.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911.55万股的0.7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1苏志彪中国副总经理、职 工代表董事10.001.35%0.01%
2朱建军中国副总经理10.001.35%0.01%
3王军发中国副总经理10.001.35%0.01%
4邱乐群中国财务总监7.501.01%0.01%
5徐宇晟中国香港董事会秘书7.501.01%0.01%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 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202 人)550.5074.09%0.68%
预留147.5019.85%0.18%
合计(207 人)743.00100.00%0.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公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 7 名中国香港籍员工和 1 名中国台湾籍员工,不

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应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

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

解除限售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 下列期间内解除限售:

  •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

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安排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40.00%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30.00%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30.00%
  • 5、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 予的限 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 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10%; 或以 2026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 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21%; 或以 2026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21%
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 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33%; 或以 2026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9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33%
预留授 予的限 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 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21%; 或以 2026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21%
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 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33%; 或以 2026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9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33%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剔除本次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后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司将依据本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或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共4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绩效评定ABCD
解除限售比 例100.00%100.00%60.00%0.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 可解除限售额度。因个人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1、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拟授予的 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9 人调整为 207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603.00 万份调整为 595.50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出具了《惠州光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会师报字[2026]第 ZI0825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

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62,110,65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金(股本)人民币伍佰 玖拾伍万伍仟元整(¥5,955,000.00),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6,155,650.00 元, 均以货币出资。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前 注 册 资 本 为 809,115,481.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809,115,481.00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5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815,070,481.00 元,股本 815,070,481.00 元。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9月2日,上市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 通股48,576,661.006.005,955,000.0054,531,661.006.69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760,538,820.0094.00-760,538,820.0093.31
股本总数809,115,481.00100.005,955,000.00815,070,481.00100.00

注: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09,115,481股增加至

815,070,481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46.06% 变更为45.7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八、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 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参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进行计量。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 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 量 (万股)需摊销的 总费用 (万元)2026 年 (万元)2027 年 (万元)2028 年 (万元)2029 年 (万元)2030 年 (万元)
595.505,853.77847.472542.401605.79698.46159.65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全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809,115,481股增加至 815,070,481 股,按新股本815,070,481股摊薄计算,2025 年度的每股收益为0.3543元。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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