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5.7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6.88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9 月 16 日为 首次授予日,以 36.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简称“限 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6,852.0408 万股的 0.71%。其 中,首次授予 105.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3%,占 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8.08%;预留 14.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0.0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1.92%。
(三)授予价格:36.88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2 人,为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 下表所示: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 划授予权益 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
|---|---|---|---|---|---|
| 张正辉 | 中国 | 原职工代表董事、电 子事业部总经理 | 10.00 | 8.33% | 0.06% |
| 毛建 | 中国 | 职工代表董事、半导 体事业部总经理 | 10.00 | 8.33% | 0.06% |
| 廖新江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原财务 负责人 | 10.00 | 8.33% | 0.06% |
| 余敏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3.00 | 2.50% | 0.02% |
| 张志宗 | 中国 香港 | 中高层管理人员 | 3.00 | 2.50% | 0.02%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7人) | 69.70 | 58.08% | 0.41% | ||
| 预留 | 14.30 | 11.92% | 0.08% | ||
| 合计 | 120.00 | 100.00% | 0.71% |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 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2、张正辉先生因公司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廖新江先生因公司换
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毛建先生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余敏女士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聘任为财务负责人。
-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安排
-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 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 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统一办理归属登记;未
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 废失效。
(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 年度 |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5 年的增 长率 | 净利润相对于 2025 年的增 长率 | ||
|---|---|---|---|---|---|
| 触发值(An) | 目标值(Am) | 触发值(Bn) | 目标值 (Bm)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6 年 | 15% | 20% | 15% | 2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7 年 | 30% | 40% | 30% | 4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8 年 | 45% | 60% | 45% | 60%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指标对应系数 |
|---|---|---|
|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5 年的增 长率(A) | A≥Am | X=100% |
| Am>A≥An | X=80% | |
| A<An | X=0% | |
| 净利润相对于 2025 年的增长 率(B) | B≥Bm | Y=100% |
| Bm>B≥Bn | Y=80% | |
| B<Bn | Y=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是基于对未来经营环境的预期及本激励计划所起到的激励效果而
进行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 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进行归属,对
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 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5 年的增长率 | 净利润相对于 2025 年的增长率 | ||
|---|---|---|---|---|---|
| 触发值(An) | 目标值(Am) | 触发值(Bn) | 目标值(Bm)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7 年 | 30% | 40% | 30%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8 年 | 45% | 60% | 45% | 60%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指标对应系数 |
|---|---|---|
|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5 年的增长率(A) | A≥Am | X=100% |
| Am>A≥An | X=80% | |
| A<An | X=0% | |
| 净利润相对于 2025 年的增长率(B) | B≥Bm | Y=100% |
| Bm>B≥Bn | Y=80% | |
| B<Bn | Y=0% |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 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为 X 或 Y 的孰高值。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七)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其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如下表:
| 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
| 标准系数 | 1.0 | 0 |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当
期计划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由公司作 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8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 核 委 员 会 并 未 收 到 任 何 异 议 。 2026 年 9 月 7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6-040)。
(三)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6-042)。
(四)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 件: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6 日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5.70 万股
(三)授予人数:52 人 (四)授予价格:36.88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 划授予权益 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
|---|---|---|---|---|---|
| 张正辉 | 中国 | 原职工代表董事、电 子事业部总经理 | 10.00 | 8.33% | 0.06% |
| 毛建 | 中国 | 职工代表董事、半导 体事业部总经理 | 10.00 | 8.33% | 0.06% |
| 廖新江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原财务 负责人 | 10.00 | 8.33% | 0.06% |
| 余敏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3.00 | 2.50% | 0.02% |
| 张志宗 | 中国 香港 | 中高层管理人员 | 3.00 | 2.50% | 0.02%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47 人) | 69.70 | 58.08% | 0.41% | ||
| 预留 | 14.30 | 11.92% | 0.08% | ||
| 合计 | 120.00 | 100.00% | 0.71% |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 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2、张正辉先生因公司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廖新江先生因公司换 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毛建先生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余敏女士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聘任为财务负责人。
-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
激励计划无差异。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查,认为:
-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 1 名外籍员工,被纳入激励对象的原因为其在公司的日常经 营和业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 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 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 获授权益的条件。
- 4、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
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9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同意以 36.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 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 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九、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 1、标的股价:85.94 元/股(2026 年 9 月 16 日授予日收盘价);
- 2、历史波动率:23.26%、26.56%、24.92%(采用深证综指对应期限的年化
波动率);
- 3、无风险利率:1.20%、1.24%、1.25%(分别采用中国国债 1 年期、2 年期、
3 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 4、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至每
期可归属日的期限);
- 5、股息率:本激励计划就标的股票现金分红除息调整权益授予价格的,预
期股息率为 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 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 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权益<br><br>数量(万股) | 预计摊销的总<br><br>费用(万元) | 2026 年<br><br>(万元) | 2027 年<br><br>(万元) | 2028 年<br><br>(万元) | 2029 年<br><br>(万元) |
|---|---|---|---|---|---|
| 105.70 | 5,272.22 | 1,255.30 | 2,893.87 | 885.38 | 237.67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 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 1.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
- 2.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可依据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 3.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一、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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