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ST 合纵 公告编号:2026-058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3.涉案金额:141,311,229.17元
-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准确判断该
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与湖南云松新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股权回购纠纷一案(案号(2026)湘0104 民 初25763号,该案相关情况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近日公司向长沙市岳麓 区人民法院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已审核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 1.原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被告:湖南云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3.受理机构: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4.案号:(2026)湘 0104 民初 25763 号
- 5.公司本次变更系因《回购承诺函》约定的第二期回购款 10,000 万元已
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到期,在原有主张第一期回购款 3,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 加主张全部已到期回购款本金 13,000 万元及相应资金成本。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回购款本金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及资金
成本 11,311,229.17 元(按照年化 5.55%的利率,自投资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 付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6 年 8 月 21 日);
-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案件基本情况
- 1.原告与被告及其他相关方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共同签署了《湖南云松新
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增 资人民币 18,000 万元,认购被告新增注册资本,从而持有被告 42.86%的股权。
- 2.为保证原告投资的退出,被告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向原告出具了《回
购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该《承诺函》第 1 条约定,被告承诺 回购原告根据《增资协议》获得的 42.86%股权,回购总价为原告初始投资额 1.8 亿元+资金成本,其中资金成本为投资额*5.55%*投资期/360,投资期为实际缴 纳前述注册资本金之日起至实际支付回购款项之日止;分期支付注册资本金的, 投资期分别计算;《承诺函》第 2 条第(3)款约定,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支 付回购款项 3000 万元,及截至该笔款项付清之日的资金成本;第(4)款约定,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回购款项 1 亿元,及截至该笔款项付清之日的资金 成本。
-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原告已收回回购款 5,000 万元,剩余 13,000
万元及资金成本尚未收回。
- 4.现《承诺函》中约定的回购条件已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成就,被告未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上述回购款项。经原告多次催告, 被告拒绝履行其付款义务。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
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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