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暨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ST合纵2026-09-16 17:42

摘要

1ST合纵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因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3.6亿元债务逾期,公司作为共同被执行人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约3.66亿元。
2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若逾期未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公司正积极沟通协商化解债务风险。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ST 合纵 公告编号:2026-059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暨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2.涉案金额:365,670,246.11元(执行标的金额)
  • 3.案件阶段:公司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执行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

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村分行的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 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 行通知书》,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的债务本金合计36,000.00万元,

因资金流动性紧张出现逾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依据公证债权 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系本案共同被执行人之一,共同被执行人还包 括刘泽刚、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合 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申请执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与上述被执行人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出具(2026)京03执4789号《执行通知书》, 主要内容如下:

  • 1.执行依据:(2026)京中信执字第1026号公证债权文书;
  • 2.执行标的:365,670,246.11元;
  • 3.执行费:433,070.25元;
  • 4.履行要求:限公司在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按照公证债权文书确定

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执行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

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正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争取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将密切关 注案件后续进展,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6)京03执4789号《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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