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景
德镇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 1、贷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00 万元;
-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 资支持,具体贷款相关权利及义务等以公司与招商银行景德镇分行最终签订的贷 款合同等文件为准。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 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 要求,并符合招商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股份 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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