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跃岭股份2026-09-16 00:00

摘要

1跃岭股份公告股份回购实施完毕。
2截至2026年9月1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64.8万股,占总股本1.8156%,支付总金额4985.94万元,成交价区间9.24-12.60元/股。
3本次回购金额达到方案下限且未超上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股权激励。
4回购期间董监高及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回购实施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 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 14.60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 人民币 2,500 万元-5,000 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60 元/股测算, 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1,712,329 股至 3,424,65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0.67%至 1.34%。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 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调整仅涉及回购资金来源,不改变原有回购股 份的用途、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区间、回购期限等核心方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 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截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 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 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数量 1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8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60 元/股,最低价为 12.2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86.3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 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且公司应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2026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 编号:2026-040)、2026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 编号:2026-041)、2026 年 9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7)、2026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截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4,64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156%,最高成交价为 12.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2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985.94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 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 14.60 元/股。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

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 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 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 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4,648,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156%,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 回购的公司股份拟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 本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增减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7,036,5682.748707,036,5682.7487
其中:高管锁定股7,036,5682.748707,036,5682.748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48,963,43297.25130248,963,43297.251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057,5000.4131+4,648,0005,705,5002.2287
总股本256,000,000100.000256,000,000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 1、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 2、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 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3、公司将根据已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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