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兴: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 春兴 公告编号:2026-09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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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3、涉案的金额:16585.73万元及利息。
-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债务对应的本金
及利息,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核算规则计入财务报表,后续公司将依 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5、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
已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 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 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于近日收 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皖 1524 民初 5199 号】,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借款合同纠纷,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对公司之子公司金寨春兴精
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以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皖1524
民初5199号】,判决内容如下:
- 1、被告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金寨汇金投资
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6581.1062万元及利息(其中以4581.1062万元为基数的, 按年利率4.35%标准,自2026年1月31日起算;以1000万元为基数的,按年利率 4.62%计算,自2026年1月31日起算;以5000万元为基数的,按年利率4.62%计算, 自2025年12月3日起算;以6000万元为基数的,按年利率4%计算,自2026年1月6 日起算,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 2、被告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金寨汇金投资
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6200元。
- 3、原告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用于抵押
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抵押顺位在本判决主文第 1、2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 4、被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主文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 5、驳回原告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1086元,减半收取435543元,由被告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 ||||||
|---|---|---|---|---|---|---|
| 序 号 | 立案 时间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进展情况 |
| 1 | 2026.5.29 | 苏州亨瑞化工 | 春兴精工 | 买卖合同 | 178.20 | 收执行通知书 |
| 科技有限公司 | 纠纷 | |||||
|---|---|---|---|---|---|---|
| 2 | 2026.5.29 | 昆山华讯万通 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 金寨春兴 | 买卖合同 纠纷 | 203.88 | 收一审判决书 |
| 3 | 2026.6.4 | 菱秀电子(苏 州)有限公司 | 春兴精工 | 买卖合同 纠纷 | 266.50 | 收执行通知书 |
| 4 | 2026.8.6 | 金寨县产业投 资发展有限公 司 | 金寨春兴、春 兴精工 | 租赁合同 纠纷 | 251.14 | 收一审判决书 |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
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9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 ||||||
|---|---|---|---|---|---|---|
| 序 号 | 立案 时间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进展情况 |
| 1 | 2026.9.9 | 春兴精工 | 江扬科技(无锡) 有限公司 | 买卖合 同纠纷 | 215.87 | 案件已受理 |
|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 ||||||
| 序 号 | 立案 时间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进展情况 |
| 1 | 2026.9.7 | 宁波大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金寨春兴 | 买卖合 同纠纷 | 474.60 | 收应诉通知书 |
| 合计 | 690.47 |
注: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 21起,涉案金额共计275.27万元。
五、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涉及的债务对应的本金及利息,公司已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核算规则计入财务报表,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 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 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 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 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仲裁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6)皖 1524 民初 5199 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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