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大立科技2026-09-16 00:00

摘要

1大立科技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三项议案。
2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达99.53%,中小股东同意率94.25%,未出现否决提案。
3会议召集程序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决议有效性。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正式获批进入实施阶段。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39 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
  •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 7、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31 人(代表股东 131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4,362,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315%,其中:

  • (1)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股东 11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8,750,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874%;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其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0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5,611,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40%;

  •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下同)共 130 人(代表股东 13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203,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 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比 例股数 (股 )
1.00《浙江大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173,545,68599.5317%816,5400.4683%00%0审议 通过
《浙江大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草案)及其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3,386,60094.2510%816,5405.7490%00%0
摘要的议案》
2.00《浙江大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 员 工持股计划管 理 办 法 的 议 案》总表决 情况173,545,68599.5317%816,5400.4683%00%0审议 通过
《浙江大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 员 工持股计划管 理 办 法 的 议 案》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3,386,60094.2510%816,5405.7490%00%0
3.00《浙江大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有 关 事 项 的 议 案》总表决 情况173,545,68599.5317%816,5400.4683%00%0审议 通过
《浙江大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有 关 事 项 的 议 案》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3,386,60094.2510%816,5405.7490%00%0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