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领:公司董事会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摘要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事宜 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住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 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威领 股票代码:002667
董事会报告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有关各方联系方式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
套综合楼601——6666 联系人:张锡刚 电话:0412-5213058
收购人名称: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江北工业园区三产融合科研楼2楼14号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瑞平、胡晓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1012室 电话:010-50950886
董事会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作出的。
三、本公司全体董事不存在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目录
有关各方联系方式....................................................................................................................2 董事会声明................................................................................................................................3 目录............................................................................................................................................4 释义............................................................................................................................................5 第一节 序言...............................................................................................................................7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8 第三节 利益冲突.....................................................................................................................14 第四节 董事会建议和声明.....................................................................................................16 第五节 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3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31 第七节 备查文件.....................................................................................................................3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ST威领、威领股份、上市公 司、公司、被收购人、被收 购公司 | 指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收购人、收购方、山南锑金 | 指 | 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
| 收购人控股股东、兴业银锡 | 指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兴业集团 | 指 | 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 指 | 吉兴业 |
| 云南信托 | 指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 托) |
| Titan Tin | 指 | Titan Tin SARLAU |
| SAHARA EXPLORATION | 指 | Sahara Exploration SARLAU |
| HAMADA MINERALS | 指 | Hamada Minerals SARLAU |
| ATLAS TIN | 指 | Atlas Tin SAS |
| SAMINE | 指 | STEd’Entreprises Minières |
|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本 次交易 | 指 | 山南锑金向*ST威领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拟要约收 购股份数量为78,177,450股(占*ST威领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0%)的行为 |
| 本报告书 | 指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指 |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要约收购报告书 | 指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
| 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 | 指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即2026 年8月28日 |
|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指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 | 指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即 2026年8月19日 |
| 要约价格 | 指 | 本次要约收购下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博星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1-6月 |
| 美元 | 指 | 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流通货币 |
| 港元、港币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流通货币 |
| 澳元 | 指 | 澳大利亚元 |
| 迪拉姆 | 指 | 摩洛哥王国的法定流通货币 |
| 坦桑先令 | 指 | 坦桑尼亚先令,是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一节 序言
2026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华福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财务顾问意 见》。
2026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威领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华福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 问报告》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 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要求,本 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行为等审慎的尽职 调查基础上发表意见,谨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Willing New Energy Co., Ltd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ST威领 |
| 股票代码 | 002667 |
| 注册资本 | 26,059.15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尹贤 |
| 成立日期 | 1994年10月13日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 配套综合楼601——6666 |
| 办公地址 | 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
| 董事会秘书 | 李佳黎 |
| 证券事务代表 | 张锡刚 |
| 电话 | 0412-5213058 |
| 传真 | 0412-5213058 |
| 电子信箱 | aszk@aszkjqc.com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 般项目: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 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 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 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 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 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 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公司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情况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锂新能源行业及钨锡铅锌多金属矿开采业务,以新能源锂电 材料产业链为主体,主要包括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公司 锂资源业务主要产品锂云母、碳酸锂等,是锂电新能源产业链重要的基础原料,产品 下游客户主要为锂电池厂商、锂电池生产厂商,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 领域。公司2025年4月28日通过法拍收购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0%股权, 增加了钨锡铅锌多金属矿开采业务,主要产品是钨矿、锡矿、铅矿、锌矿等。钨锡铅 锌原矿产品作为有色金属冶炼原料,是工业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发展情况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以及2026年1-6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14,140.11万元、53,267.14万元、32,022.42万元和 27,196.6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2,321.02万元、 -30,792.62万元、 -41,453.95万元和 -1,959.03万元。
3、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数据经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数 据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分析情况,及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280.77 | 25,882.40 | 47,408.56 | 56,550.6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8,873.68 | 141,166.11 | 118,996.09 | 145,283.57 |
| 资产总计 | 166,154.44 | 167,048.51 | 166,404.65 | 201,834.2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0,554.11 | 108,387.40 | 74,600.58 | 64,958.5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269.17 | 43,130.50 | 18,167.34 | 26,645.06 |
| 负债合计 | 150,823.28 | 151,517.89 | 92,767.92 | 91,603.63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 -5,270.32 | -3,205.12 | 36,547.16 | 67,569.38 |
| 少数股东权益 | 20,601.49 | 18,735.73 | 37,089.57 | 42,661.23 |
| 股东权益合计 | 15,331.17 | 15,530.61 | 73,636.74 | 110,230.62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营业总收入 | 27,196.66 | 32,022.42 | 53,267.14 | 114,140.11 |
| 营业总成本 | 22,746.10 | 62,226.89 | 77,188.68 | 126,098.67 |
| 营业利润 | 5,959.24 | -44,445.54 | -41,057.54 | -26,562.98 |
| 利润总额 | 5,507.17 | -45,700.28 | -41,127.06 | -27,145.58 |
| 净利润 | -93.28 | -45,393.57 | -41,235.38 | -29,019.2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1,959.03 | -41,453.95 | -30,792.62 | -22,321.02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08.68 | 104,897.24 | 95,276.21 | 99,877.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103.55 | 101,383.80 | 101,523.76 | 101,046.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12,805.12 | 3,513.43 | -6,247.55 | -1,168.3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5.17 | 1,460.32 | 4,862.86 | 26,141.5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6.57 | 35,353.45 | 11,898.45 | 50,946.2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4,031.40 | -33,893.12 | -7,035.59 | -24,804.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191.11 | 109,631.64 | 38,713.15 | 39,53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828.76 | 77,330.61 | 32,598.94 | 68,344.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10,637.65 | 32,301.02 | 6,114.20 | -28,814.03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0.89 | -58.95 | 5.10 | 13.2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64.82 | 1,862.38 | -7,163.83 | -54,773.77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08.12 | 5,045.75 | 12,209.58 | 66,983.35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43.30 | 6,908.12 | 5,045.75 | 12,209.58 |
- (4)盈利能力分析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销售毛利率(%) | 63.64 | 18.80 | -1.32 | 15.42 |
| 销售净利率(%) | -0.34 | -141.76 | -77.41 | -25.4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81 | -257.10 | -59.02 | -60.0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1.69 | -1.30 | -0.97 |
- (5)营运能力分析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存货周转率(次) | 1.95 | 5.22 | 5.63 | 3.21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9.81 | 8.91 | 7.44 | 9.87 |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16 | 0.19 | 0.29 | 0.49 |
- (6)偿债能力分析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流动比率(倍) | 0.27 | 0.24 | 0.64 | 0.87 |
| 速动比率(倍) | 0.22 | 0.19 | 0.57 | 0.68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90.77 | 90.70 | 55.75 | 45.39 |
4、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及媒体
| 报告类型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名称 |
|---|
| 2023 年年度报告 | 2024 年 4 月 26 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 2024 年年度报告 | 2025 年 4 月 30 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5 年年度报告 | 2026 年 4 月 30 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 2026 年 8 月 20 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三)在本次收购发生前,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与最近一期披露的情况相比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在本次收购发生前,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与最近一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未发生 重大变化。
二、公司股本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23,980,500 | 9.2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36,611,000 | 90.80% |
| 合计 | 260,591,500 | 100.00% |
(二)收购人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521,281 | 12.10% | |
| 杨永柱 | 境内自然人 | 15,852,268 | 6.08% | |
| MORGAN STANLEY&CO.INTERN ATIONAL PLC. | 境外法人 | 5,598,104 | 2.15% | |
| 上海姚泾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姚 泾河瑞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239,600 | 1.24% | |
| 温萍 | 境内自然人 | 2,808,444 | 1.08% |
| 6 | 杨颖然 | 境内自然人 | 2,420,000 | 0.93% |
|---|---|---|---|---|
| 7 | 简维 | 境内自然人 | 2,410,000 | 0.92% |
| 8 | 何春平 | 境内自然人 | 2,410,000 | 0.92% |
| 9 | 韦杭 | 境内自然人 | 2,410,000 | 0.92% |
| 10 | 尹晓霞 | 境内自然人 | 2,375,000 | 0.91% |
| 合计 | 71,044,697 | 27.26% |
注: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为夫妻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 系。
(四)公司持有或通过第三人持有收购人的股份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持有或通过第三方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313号文《关于核准鞍山重型矿山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5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13.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38,086.37 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2年3月26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会验字【2012】110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
第三节 利益冲突
一、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收购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收购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前12个月内不存在直 接持有或通过第三人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况;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6个月均 不存在交易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在收购 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 的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 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 之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六个月的交易 情况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2026 年8月1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关系 | 持股数量(股) |
|---|---|---|
| 何凯 |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 400,000 |
| 尹贤 | 法定代表人、轮值总裁、非独立董事 | 300,000 |
|---|---|---|
| 韦杭 | 副总裁 | 2,410,000 |
| 李佳黎 | 董事会秘书 | 1,200,000 |
| 孙明阳 | 首席财务官 | 75,000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 要公告之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尹贤于2026年6月2日受聘为公司轮值总裁,2026年7月16日起同时任职公司董事。 尹贤在2026年3月3日买入公司25,600股股票,在2026年3月6日卖出公司25,600股股票, 在2026年3月9日买入公司 9,000股股票,在2026年3月10日卖出公司9,000股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告之日前六个月未交易公司股票。
六、董事会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
- 1、公司董事因本次要约收购而获得利益,以补偿其失去职位或者其他有关损失;
- 2、公司董事与其他任何人之间的合同或者安排取决于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 3、公司董事在收购人订立的重大合同中拥有重大个人利益;
- 4、公司董事及其关联方与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之
间有重要的合同、安排以及利益冲突;
- 5、最近12个月内做出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其他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 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控股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 股份。
第四节 董事会建议和声明
一、董事会对本次要约收购的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对 收购人、收购目的、收购价格、收购期限、收购资金、后续计划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 要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新 |
| 注册资本 | 1,000.00 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2200MAEJM7P16C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非煤矿山矿 产资源开采;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 剂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时间 | 2025 年 5 月 20 日 |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 股东情况 | 兴业银锡持股 100% |
| 注册地址 |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江北工业园区三产融合科研楼 2 楼 14 号 |
| 联系地址 |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江北工业园区三产融合科研楼 2 楼 14 号 |
| 联系电话 | 0476-8833387 |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股权如
下图所示: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兴业银锡持有 收购人 100%股份,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兴业银锡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 | 177,563.57 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177,563.57 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张树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000114802589Q |
| 成立日期 | 1996 年 8 月 23 日 |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 经营场所 | 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前置审批许 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 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股东结构 | 控股股东兴业集团持股 20.46% |
| 联系电话 | 0476-8833387 |
兴业集团持有兴业银锡 20.46%股份,为兴业银锡的控股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 20 号重整服务信托)持有兴业集团 100.00%股权。2024 年 7 月,吉兴业分别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 20 号重整服务信 托)、兴业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 云南信托-祥云 20 号重整服务信托)将其持有的兴业集团 100%股权的相关表决权不可 撤销地委托给吉兴业行使,兴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兴业银锡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 可撤销地委托给吉兴业代为行使。吉兴业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吉兴业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吉兴业 |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 | 否 |
| 身份证号 | 150404195912******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制的
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西藏鑫达矿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有色金属开发 | |
| 西藏朝阳矿山资源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100.00% | 有色金属开发 | |
| 西藏山南地区阳光矿业开 发有限公司 | 5,000.00 | 70.00% | 探矿、矿产品加工和销售、矿产资 源投资 |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2、收购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收购人外,
兴业银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 限公司 | 30,000.00 | 1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
| 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 限公司 | 14,500.00 | 1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
| 西乌珠穆沁旗亿通矿业有限 公司 | 3,500.00 | 51.00% | 多金属矿勘探 |
| 4 | 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3,380.00 | 1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
| 5 | 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50.00 | 1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 6 | 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 | 134,938.09 | 1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 7 | 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 | 13,390.00 | 1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 8 | 赤峰锐能矿业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 9 | 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 公司 | 73,287.15 万港币 | 100.00% | 投资 |
| 10 | 北京兴业瑞金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技术服务 |
| 11 | 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 | 70.00% | 金矿采选 |
| 12 | 兴业银锡(天津)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贸易 |
| 13 | 兴业银锡(海南)国际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100.00% | 贸易 |
| 14 | 兴业银锡(海南)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80.00% | 投资 |
| 15 | 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 | 13,160.00 | 85.00% | 有色金属采选 |
| 16 | 云南省麻栗坡锡贵金属矿业 有限公司 | 4,000.00 | 100.00% | 多金属矿勘探 |
| 17 | 兴安盟复兴屯银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 | 10,000.00 | 100.00% | 采矿 |
| 18 | 巴林左旗兴龙山矿业有限公 司 | 2,200.00 | 100.00% | 有色金属开发 |
| 19 | 兴业黄金(澳大利亚)矿业 有限公司 | 10.00 澳元 | 100.00% | 股权投资 |
| 20 | Atlantic Tin Pty Ltd | 10,039.84 万澳元 | 100.00% | 锡矿开发 |
| 21 | ATLAS TIN | 42,407.00 万迪拉姆 | 75.00% | 贵金属开发 |
| 22 | HAMADA MINERALS | 700.00 万迪 拉姆 | 100.00% | 采矿 |
| 23 | SAHARA EXPLORATION | 167.86 万迪 拉姆 | 100.00% | 矿山开发 |
| 24 | Titan Tin | 10.00 万迪 拉姆 | 100.00% | 股权投资 |
| 25 | SAMINE | 30.00 万迪 拉姆 | 99.87% | 采矿 |
| 26 | 兴业黄金(坦桑尼亚)投资 有限公司 | 26.00 亿坦 桑先令 | 51.00% | 稀贵金属矿山投资 |
| 27 | Xingye Global Mining Holding Limited | 10,000.00 美元 | 100% | 股权投资 |
- 注 1:本次披露的核心企业为收购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间接合
计持股比例。
- 注 2:ATLAS TIN、HAMADA MINERALS、SAHARA EXPLORATION、Titan Tin、SAMINE
系 Atlantic Tin Pty Ltd 子公司,以上主体列示持股比例为 Atlantic Tin Pty Ltd 的持股比例。
3、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吉兴业直接控 股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内蒙古晋维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 | 1,000.00 | 83.00% | 金属矿山地质勘查 | |
| 内蒙古恒硕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 | 1,000.00 | 83.00% |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
注:本次披露的核心企业为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以上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比例。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兴业银锡及 其子公司外,吉兴业通过受托兴业集团表决权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兴业集团持 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 司 | 40,000.00 | - | 金属矿石及非金属矿石采选、冶 炼、加工销售 | |
| 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 司 | 1,000.00 | 100.00% |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等 | |
| 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 矿业有限公司 | 55,235.15 | 54.31% | 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布敦乌 拉银多金属矿勘探 | |
| 锡林郭勒盟兴业矿业发 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银矿、铜矿采选、加工销售 | |
| 锡林郭勒盟兴业化工制 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 | 100.00% | 萤石销售 | |
| 内蒙古兴业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100.00% | 控股公司服务;应用软件开发;铅 锌矿采选;矿产品销售;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上海蒙兴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 | 1,000.00 | 100.00% |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 |
| 赤峰一缦美容有限公司 | 200.00 | 100.00% | 理发及美容服务 | |
| 赤峰曼理理发沙龙有限 公司 | 10.00 | 100.00% | 理发及美容服务 |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四)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收购人成立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主营业务为矿业投资。收购人最近一年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
|---|---|
| 资产总计 | 228.18 |
| 负债合计 | 908.2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0.08 |
| 营业收入 | - |
| 主营业务收入 | - |
| 净利润 | -683.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1.77% |
| 资产负债率 | 398.04% |
- 注 1:由于所有者权益合计及净利润为负数,由此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值无法反映
真实盈利能力。上述资产负债率,系以当期期末负债合计直接除以资产总计的结果。
- 注 2:山南锑金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收购人控股股东兴业银锡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勘探、开采及选矿,主
要产品包括银、锡、锌、铅、铁、铜、锑、金等有色金属、贵金属及黑色金属。
兴业银锡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度 |
|---|---|---|---|
| 资产总计 | 1,715,222.80 | 1,216,525.44 | 1,108,343.72 |
| 负债合计 | 699,106.50 | 418,307.42 | 449,756.1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16,116.30 | 798,218.02 | 658,587.5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 948,955.64 | 790,053.75 | 647,627.77 |
| 营业收入 | 555,525.36 | 427,038.72 | 370,600.50 |
| 净利润 | 170,454.64 | 150,190.36 | 95,333.1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 170,423.93 | 152,985.86 | 96,934.4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0% | 21.28% | 16.12% |
| 资产负债率 | 40.76% | 34.39% | 40.58% |
注 1: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上述资产负债率,系以当期期末负债合计直接除以 资产总计的结果。
注2:兴业银锡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六)收购人及其主要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设监
事,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境外 居留权 | 身份证号 |
|---|---|---|---|---|---|
| 张国新 | 执行董事、经理 | 中国 | 赤峰市 | 否 | 150426197810****** |
| 刘海霞 | 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赤峰市 | 否 | 150102198001****** |
最近五年内,收购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 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 东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上市地点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Far East Gold Limited | FEG | 澳大利亚证券交 易所 | 34.57% | 矿业资源勘探 | |
| Tartana Minerals Limited | TAT | 澳大利亚证券交 易所 | 9.99% | 矿业资源勘探 |
注:兴业银锡全资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Far East Gold Limited 的 34.57%股份和 Tartana Minerals Limited 9.99%股份。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实际控 制人除通过受托表决权控制兴业银锡 20.46%股份及通过兴业银锡控制 Far East Gold Limited 34.57%股份和 Tartana Minerals Limited 9.99%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 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 以上股份的情况。
(九)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取得*ST威领不超过30.00%股份,获取*ST威领控制权,
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收购人凭借自身运营管理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经验,提升*ST 威领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合规治理机制。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
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十)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ST威领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
下:
- 1、被收购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威领
-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67
- 4、收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要约收购价格:18.00元/股
-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78,177,450股
- 7、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0.00%
- 8、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若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十一)要约收购的价格及计算基础
- 1、要约价格
本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8.00元/股。
2、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 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 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未取得上市公司股 票。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 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 11.52 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8.00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 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取得上市公 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 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 相应调整。
(十二)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18.00 元/股、拟收购数量 78,177,450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 最 高 资 金 总 额 为 1,407,194,100.00 元 。 收 购 人 已 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 , 将 703,597,050.00 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50%)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为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自有资金,收购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 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收购人用于收购*ST 威领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ST 威领及其关联方的资
金用于本次收购的情形;不存在*ST 威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收购人提供财务 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
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十三)要约收购的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 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disclosure/deal/offer/index.html)上查询截至 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十四)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无限售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 时,中登
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 威领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13,029,575 股 (占*ST 威领股份总数的 5.00%)。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 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将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3,029,575 股(占*ST 威领股份 总数的 5.00%)且不高于 78,177,450 股(占*ST 威领股份总数的 30.00%),则收购人 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78,177,450 股(占*ST 威领股份总 数的 30.00%),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 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78,177,450 股÷要 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 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五)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6 年8月18日,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要约收
购事项。 2、2026 年8月18日,收购人董事、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本次要约收购事项。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序。 (十六)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在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收购人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要约收 购、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收购 人暂无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计划。若收购人后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收购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锁定情况
在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收购人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威领股份的 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若本公司通过本次 要约收购取得威领股份实际控制权,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威领股份的股份自 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要约收 购、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转让。前述股份因威领股份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
收购人承诺,“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本公司不会利用本次交易取得 的股份进行质押。”
(十八)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终止被收购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ST威领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 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 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董事会建议
(一)董事会就本次收购要约向股东提出的建议 本公司聘请博星证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对公司股票交
易的市场价格表现、流通性进行分析,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 议:
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 件,建议公司股东应充分综合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 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
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全体董事(含2名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基于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考虑到公 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 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三、独立财务顾问建议
(一)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要约收购无关联关系的说明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做的声明,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博星证券
与本次要约收购的当事各方没有任何关联关系,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发表的 有关意见完全独立进行。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收购方提出的要约收购条件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有关规
定;同时收购方履行了《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要约收购的法定程序,本次要约收购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提出的建议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
署日,鉴于:
- 1、*ST威领股票具有一定的流通性。
- 2、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为山南锑金,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不以终止上市公
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 3、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30个交易日的最高成交
价、成交均价与前1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均价均有一定幅度的溢价;较公告《要约 收购报告书》前30个交易日的最高成交价有一定折价;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前 30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有一定溢价;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前1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交易均价有一定幅度的折价。
独立财务顾问建议,上市公司股东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 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 约收购条件。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风险提示 1、股票交易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发展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还受到国家宏观经 济政策调整、行业经营周期、资本市场整体表现、市场投机行为和投资者的心理预期 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由于上述多种不确定因素,公司股价可能会产 生一定幅度的 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2、预受要约股份超过预定收购比例部分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要约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依照《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 办理预受要约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完成股份交割。在此期间,预受要约股 份处于临时保管状态,存在预受要约股份超过预定收购比例部分无法及时卖出的风 险。
3、未能取得进一步证明文件而未能履行相关核查程序的风险
除*ST威领及收购人等相关机构提供及转交的全部资料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 依据的其他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获取及上市公司公告。由于未能取得进一步证明文件 作为依据,因此未能履行相关核查程序,独立财务顾问无法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及 其备查文件内容和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提请投资者注意。
4、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 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于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5、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风险
本次要约收购为山南锑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拟要约收购股份 数量为78,177,45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山南锑金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获 取公司控制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要约收购结果未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五)独立财务顾问在最近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收购公司及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说明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的最近6个月内,独立财务顾问没有持有或买卖公司及 收购人的股份。
第五节 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要约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发生的对本次 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未订立对公司收购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合同。 二、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重大资产收购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4月 28日收到《成
交确认书》,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以22,000万元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无对收购产 生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行为。
三、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没有其他第三方拟对本公司的股份以要约或者 其他方式进行收购,本公司也没有对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的行为。
四、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没有与其他第三方进行与本次 要约收购有关的谈判。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按规定披露的内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任何对本公司股东是否接受要约的 决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已履行诚信义务,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 行详细审查;董事会向股东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的,该建议 是客观审慎的;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何 凯 尹 贤 朱晓军
漆 炜 李 佳
三、独立董事声明
作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利益冲 突。本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向股东提出建议,该建议是 客观审慎的。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漆 炜 李 佳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
- 2、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内部决策文件;
- 3、收购人出具的关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的承诺;
- 4、履约保证金已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的证明;
- 5、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
-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8、博星证券关于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9、《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 联系地址: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联系人:张锡刚 电话:0412-5213058
(本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之盖章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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