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A: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6-31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 3. 本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2026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7 号)及《关于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30 号)。
二、会议召开情况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5 日 14:30 开始
-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 7 号楼 6 层
-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 主持人:覃衡德
- 6.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1,872,585,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0.37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1,872,585,43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750%。
- 2. B 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38,027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
- 股份总数的 0.22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38,027 股,占公 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3%。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44,447,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 股份总数的 1.9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44,447,4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7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关联方长期贷款整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控制的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 1,828,137,961 股。上述关联股 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1.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73,69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42%; 反对 1,102,02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94%;弃 权 371,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4%。其中:
-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563%;反对 291,527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43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973,6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42%;反 对 1,102,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94%;弃权 371,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364%。
- 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9,513,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反对 3,039,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3%;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7%。其中:
-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563%;反对 291,527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43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1,375,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891%;反 对 3,039,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94%;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15%。
2.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Gaël Ali Hili 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覃衡德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2026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2. 律师姓名:王文雅、余若彤
- 3. 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 1. 本次股东会决议;
- 2. 本次股东会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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