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汉宇集团2026-09-16 00:00

摘要

1汉宇集团控股股东石华山及其一致行动人石泰山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93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844%。
2其中石华山拟减持不超过0.9587%,石泰山拟减持不超过0.0257%。
3本次减持符合此前承诺及监管规定,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但可能对短期股价形成压力。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石华山、一致行动人石泰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95,539,677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32.43%)的控股股东石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618,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的石泰山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35,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44%)。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类型持有股份的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石华山控股股东195,539,67732.43%
石泰山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618,9280.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

  •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 股份来源:石华山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

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石泰山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原 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圣宇”)注销

清算,其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转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3. 减持股份方式、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石华山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 5,781,000 股0.9587%
石泰山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 154,700 股0.0257%
合计--不超过 5,935,700 股0.9844%
  • 4.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即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 月 14 日,窗口期内不减持)。

  • 5.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1. 石华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3)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

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4)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

则上述发行价和股份数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5)本人保证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 石泰山先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转为直接持有时承诺:
  • (1)本人在石华山先生担任汉宇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2)在石华山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石华山先生、石泰山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 1. 本次减持计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

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

  •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 4.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 1. 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2. 石泰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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