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科泰电源2026-09-16 00:00

摘要

1科泰电源于2026年9月15日向11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78.76万股,授予价格11.27元/股。
2业绩考核目标极高:以2025年为基数,2026-2028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0%、150%、200%。
3预计产生股份支付费用3770万元,将在2026-2029年摊销,其中2027年摊销峰值达2066万元。
4本次授予彰显管理层对未来三年业绩翻倍增长的强烈信心。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 2、首次授予数量:278.7611 万股
  • 3、首次授予价格:11.27 元/股
  • 4、首次授予人数:111 人
  •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泰电源”) 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2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1 名符合授予条件 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78.7611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6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价格:11.27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3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2,00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8%,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7.50%;预留 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12.50%。

(五)授予对象: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 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 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科泰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 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50%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 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七)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 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 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br>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br>
第二个归属 期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br>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br>
第三个归属 期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br>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br>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第二个归属 期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br>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br>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

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八)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 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 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1、2026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张贴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 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6-036)。

  • 3、2026 年 9 月 8 日,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 2026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6-037)。

  • 4、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 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中拟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数 320 万股保持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280 万股调整为 278.7611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 万股调整为 41.2389 万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2 人调整 为 111 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 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 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 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278.7611 万股 (三)首次授予价格:11.27 元/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111 人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全部权 益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布日股 本总额的比例
周路来董事、总裁12.38933.87%0.04%
张志顺职工董事、副总裁8.67262.71%0.03%
郭国良副总裁8.67262.71%0.03%
杨庆林副总裁、财务总监8.67262.71%0.03%
徐坤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8.67262.71%0.03%
外籍核心人员(共 4 人)8.67252.71%0.03%
其他核心人员(共 102 人)223.008969.69%0.70%
预留41.238912.89%0.13%
合计320.00100.00%1.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 所致。

(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30%

(八)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要求。

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和 计 量 》 的 相 关 规 定 , 公司 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6 年 9 月 15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 1、标的股价:24.50 元/股(2026 年 9 月 15 日收盘价);
  •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

的期限)

  • 3、历史波动率:22.98%、26.17%、24.54%(采用深证综指对应

期限的年化波动率);

  • 4、无风险利率:1.2312%、1.2436%、1.2491%(分别采用中债国

债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经测算,公司于首次授予日 2026 年 9 月 15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278.7611 万股,合计需摊销费用 3,769.99 万元,2026 年-2029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
3,769.99609.782,066.46806.97286.78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 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为准;

  •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

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 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 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 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 用。

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 在授予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持股 5%以上股东。经核查,参 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激励对象归属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

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不为其贷 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本激励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6 年 9 月 15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8.7611 万股,授予价格为 11.27 元/股。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 整的内容及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 予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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