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壹石通2026-09-16 00:00

摘要

1壹石通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告。
2拟募资4亿元,发行2000万股,用于年产8000吨锂电池隔膜超薄涂覆用勃姆石项目及年产2万吨高纯石英砂(二期)项目。
3测算显示发行后短期内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公司制定了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完善分红政策等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已出具相关承诺。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47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安徽壹 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7年3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2、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在计算每

股收益时扣除。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减去库 存股2,595,67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 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假设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 募集资金金额为4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 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 为准。

  •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

  • 4、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 5、2026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3.20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3.35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7-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与2026年1-6月一致,则2026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46.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70万 元。

  • 6、假设2027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与2026年度金额持平,且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6年度基础上按照增长50%、减少 50%、实现盈亏平衡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 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6 年度 /2026.12.312027 年度/2027.12.31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股)197,179,519197,179,519217,179,519
假设情形(1):2027 年较 2026 扣非前净利润增长 50%,非经常性损益保持不变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346.403,519.603,519.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1,506.70-333.50-333.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8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18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8-0.02-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8-0.02-0.02
假设情形(2):2027 年较 2026 扣非前净利润减少 50%,非经常性损益保持不变
项目2026 年度 /2026.12.312027 年度/2027.12.31
发行前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346.401,173.201,173.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1,506.70-2,679.90-2,679.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06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06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8-0.14-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8-0.14-0.13
假设情形(3):2027 年扣非前实现盈亏平衡,非经常性损益保持不变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346.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1,506.70-3,853.10-3,853.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8-0.20-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8-0.20-0.18
  • 注1:上述总股本不包含公司已完成回购的库存股。
  • 注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 规模将会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 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 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 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2026年度、2027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202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 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供应商,深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领 域多年,已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高纯石英材料、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和低烟无 卤阻燃材料等领域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 池、消费电子、芯片封装、印制电路板(PCB)及防火安全等领域。

“年产8,000吨锂电池隔膜超薄涂覆用勃姆石项目”生产的超薄涂覆用小粒 径勃姆石,系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产品的升级与延伸。公司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 石领域已建立领先优势,2025年勃姆石产品出货量稳步增长、市场份额稳居全球 第一;项目聚焦隔膜超薄涂覆需求,将隔膜涂层厚度控制至1微米以下,在保持 优异耐热性能的同时有效提升电芯能量密度,精准契合隔膜轻薄化趋势,将进一 步补齐公司超薄高端涂覆材料领域产品的产能缺口,健全覆盖常规涂覆、超薄涂 覆的全品类勃姆石产品体系。

“年产20,000吨高纯石英砂(二期)项目”生产的高纯石英砂产品主要应用 于半导体石英制品、光纤预制棒、石英纤维电子布(Q布)及高端光学器件等领 域,系公司在高纯二氧化硅产业链条上的延伸与升级。公司目前已在高纯二氧化 硅、球形二氧化硅和熔融二氧化硅等产品方向形成了完整的产品矩阵,本项目将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高端高纯石英砂领域拓展,属于利用现有技术资源和产业资 源,在主业相关领域进行的产品升级与产业链延伸拓展,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相 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先进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展开,

相关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产业链上高度协同,将共同增强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 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贡献者为荣”的人才理念,为人才提供创新创 业平台与多元化发展通道,将骨干人才与核心员工视为最宝贵的财富。在锂电池 涂覆用勃姆石领域,公司已形成一支涵盖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环节的高 素质专业团队,并在勃姆石产品的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方面持续夯实竞争优势。 在高纯石英砂领域,公司目前已配备由博士、教授及资深工程师组成的专项研发 团队及产业化团队,核心成员在高纯材料制备、杂质分析控制、晶体结构调控等 方面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公司还通过股权激励、项目奖励等多元化 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与归属感。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多维度 人才发展体系,着力构建关键岗位的人才梯队,系统化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夯实人才根基。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制定专项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将在 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动态扩充团队规模。公司将从内部选拔具有粉体材料生产管 理经验的骨干人员担任关键岗位,同时结合外部引进方式,吸收和培养具备粉体 材料、半导体材料或锂电池材料行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才,并针对操作人员开展 系统的上岗培训与技能考核,确保所有生产及质量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相关生产工 艺与质量管控要求,为募投项目提供持续稳定的人力资源保障。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以先进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为主营业务,持续深耕锂电池 涂覆材料与高纯二氧化硅(石英砂)领域,在材料提纯、粒度控制、杂质去除等 关键技术环节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与专利技术。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与持续迭 代,公司构建了“科学家+工程师”协同创新模式,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 计获得授权专利161项,其中发明专利107项,较2021年上市时增长近10倍,构建 起坚实的核心技术护城河。

在锂电池隔膜超薄涂覆用勃姆石领域,公司已实现小粒径勃姆石制备领域的 关键技术突破,该产品可将隔膜涂层减薄至1微米以下,在保持优异耐热性能的

同时有效提升电芯能量密度,改善隔膜与电解液的浸润性;公司秉持“销售一代、 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持续进行锂电池隔膜涂覆材料的更新迭代, 项目技术路线成熟、工艺方案可行,公司已在研发、设备及工艺等关键环节完成 充分的技术验证与积累,具备将小粒径勃姆石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规模化生产能 力的技术条件。

在人工合成高纯石英砂领域,项目采用的“人工模拟自然过程”新型合成技 术,是公司基于在高纯二氧化硅领域的多年技术积累自主研发而成。该技术成功 实现了从原料选择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精准控制,有效规避了传统物理提纯对优 质矿源的高度依赖,解决了化学合成工艺成本高、难以规模化量产等难题。项目 采用的技术路线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同根同源,技术关联度强、协同效应显著。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凭借在锂电池涂覆材料、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等领域的多年积累,已

与下游多家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覆盖新能源、半导体、 通信等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网络。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研 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能够及时把握市场需求 变化。

在锂电池隔膜超薄涂覆用勃姆石领域,公司是全球锂电池用勃姆石龙头供应 商,2025年勃姆石产品出货量稳步增长、市场份额稳居全球第一;公司已建立起 覆盖中国、日本、韩国、欧盟、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完善销售网络与售后服务 体系,公司是宁德时代勃姆石产品核心供应商,并进入三星SDI、新能源科技 (ATL)、亿纬锂能、国轩高科等多家国内外锂电池制造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同时 与恩捷股份、金力股份、星源材质、璞泰来、韩国W-Scope等主要锂电池隔膜厂 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龙头客户资源,2025年小粒径勃姆石产品 已实现批量销售且出货量增长显著,为本次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坚实的市 场基础。

在人工合成高纯石英砂领域,公司现有客户群体中已包含部分石英材料下游 应用企业,且本项目产品已完成小批量试产及客户送样验证,与下游制品企业的 联合测试验证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获得下游客户的积极反馈与认可。同时,公司 人工合成高纯石英砂产品已在光伏用坩埚内层砂领域实现批量销售,2026年该产

品在半导体、Q布领域有望实现小批量出货。本项目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 展半导体等下游高端市场,完善高纯石英砂业务布局,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 效应。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

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 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为保障公 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 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推动公 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股 东回报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规定,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 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 分配,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经 营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 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5、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支持其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7、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蒋学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王亚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怀远新创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作出承诺如下: “1、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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