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芯生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芯生命2026-09-16 00:00

摘要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进行核查,确认91名激励对象(含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草案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情形。
2同意以2026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上述对象以20.03元/股的价格授予375.30万股限制性股票。
3该事项标志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有助于绑定核心团队利益。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与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

  •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 并同意以 20.0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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