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明

*ST集友2026-09-16 00:00

摘要

1集友股份拟现金收购江苏慧聚药业50.76%股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交易后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由-1820.48万元增至1178.23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3但2026年1-4月亏损由-910.92万元扩大至-1237.83万元。
4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已出具相关承诺,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明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集友股份”)拟以支 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 通慧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50.76%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影响情况及防范和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 措施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6] 14039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后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2026 年 1-4 月
交易前交易后变化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92-1,237.83亏损扩大 35.89%
基本每股收益-0.02-0.02-
项目2025 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变化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481,178.23扭亏为盈 164.72%
基本每股收益-0.040.02扭亏为盈 150.00%

公司已制定了防止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 二、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

体措施,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尽快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可能的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 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增强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尽快实现标的公司预期 效益。

2、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建 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 营效率。上市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更好地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3、通过实施整合计划,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资产、 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实施整合计划,降低本次交易所带来的并购整合 风险,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 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 规定,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 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予 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5、继续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

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以适应本次重组 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 出保证。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 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侵占上市公司的 利益。

  •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交割日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亦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

内,促使该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 6、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7、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交割日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8、如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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