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ST集友2026-09-16 00:00

摘要

1公司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拟以现金9.64亿元收购慧聚药业50.76%股权,较原方案降价约4162万元。
2标的资产评估值由19.82亿元下调至19.03亿元,增值率降至117.96%。
3业绩承诺维持2026-2028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4亿、1.68亿、2.21亿元不变,但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累积补偿模式并设上限。
4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已修订,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ST 集友 公告编号:2026-05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人。本次会 议为紧急会议,经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交易定价暨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慧平”)、南通慧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慧源”)购买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慧聚药业”或“标的公司”)50.76%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各方同意对本次交易方案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基 于此,公司拟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的议案》作出部分调整,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调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本次交易方 案概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1,006,063,200.00 元的方式向交易对方黄华、邹平、毕 伟国、南通慧平、南通慧源购买其持 有的慧聚药业 50.76%的股权。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慧聚药业 50.76%的 股权。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964,440,000.00 元 的方式向交易对方黄华、邹平、毕伟 国、南通慧平、南通慧源购买其持有 的慧聚药业 50.76%的股权。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持有慧聚药业 50.76%的股 权。

2、本次交易评估情况及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调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本次交易评 估情况及交 易价格经评估,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拟以现金收购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其归属于母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 512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4 月 30 日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值为 87,454.23 万元,评估值为 198,2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10,745.77 万元,增值率 126.63%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 确 定 公 司 就 本 次 收 购 慧 聚 药 业 50.76% 股 权 的 最 终 作 价 为 1,006,063,200.00 元。经评估,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重新出具了修订 后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以现金收购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涉及的其归属于母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 512 号), 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4 月 30 日合并 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值 为 87,309.80 万 元 , 评 估 值 为 190,3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02,990.20 万元,增值率 117.96%。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 确 定 公 司 就 本 次 收 购 慧 聚 药 业 50.76% 股 权 的 最 终 作 价 为 964,440,000.00 元。

3、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调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交易对价的 支付方式本次交易以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标的股权收购价款。 在满足《股权收购协议》所约定的全 部先决条件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本次交易以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标的股权收购价款。 在满足《股权收购协议》所约定的全 部先决条件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
调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在公司收到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在公司收到
通知后并确认全部先决条件已经满足通知后并确认全部先决条件已经满足
或适当豁免部分先决条件之后,公司或适当豁免部分先决条件之后,公司
应当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应当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
在以下支付截止日前向交易对方指定在以下支付截止日前向交易对方指定
账户支付转让款:账户支付转让款:
第一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股权收第一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股权收
购协议》生效且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购协议》生效且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被满足或被豁免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被满足或被豁免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
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 60%,即人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 60%,即人民
币 603,637,920.00 元(公司已根据《收币 578,664,000.00 元(公司已根据《关
购意向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意向于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金共计 5,000 万元在《股权收购协议》收购意向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意
生效后自动转为部分第一期转让款);向金共计 5,000 万元在《股权收购协
第二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本次交易议》生效后自动转为部分第一期转让
交割完成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款);
对方支付转让款的 20%,即人民币第二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本次交易
201,212,640.00 元;交割完成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
第三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标的公司对方支付转让款的 20%,即人民币
202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3 个192,888,000.00 元;
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第三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标的公司
10%,即人民币 100,606,320.00 元;202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3 个
第四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标的公司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
202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3 个10%,即人民币 96,444,000.00 元;
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第四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标的公司
5%,即人民币 50,303,160.00 元;202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3 个
第五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标的公司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
202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标的股权减5%,即人民币 48,222,000.00 元;
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 3 个工第五期转让款:公司应当在标的公司
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202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标的股权减
5%,即人民币 50,303,160.00 元。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 3 个工
各方确认,若交易对方根据《股权收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
购协议》约定需要承担补偿义务的,5%,即人民币 48,222,000.00 元。
公司有权在第三期转让款、第四期转各方确认,若交易对方根据《股权收
让款、第五期转让款中相应扣减各交购协议》约定需要承担补偿义务的,
易对方尚未支付的补偿金额后再向交公司有权在第三期转让款、第四期转
易对方分别支付剩余款项。截至第三让款、第五期转让款中相应扣减各交
期转让款、第四期转让款、第五期转易对方尚未支付的补偿金额后再向交
让款付款条件达成时,若任一交易对易对方分别支付剩余款项。截至第三
方届时尚未支付的补偿款金额大于当期转让款、第四期转让款、第五期转
期转让款中其应得的部分,则公司无让款付款条件达成时,若任一交易对
需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相应转让款,且方届时尚未支付的补偿款金额大于当
该交易对方应当在扣减当期转让款金期转让款中其应得的部分,则公司无
调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额后继续履行补偿义务。需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相应转让款,且 该交易对方应当在扣减当期转让款金 额后继续履行补偿义务。
  • 4、业绩承诺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调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交易对方共同承诺标的公司 2026 年、
业绩承诺交易对方共同承诺标的公司 2026 年、 2027 年、2028 年的经审计的标的公司 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 下同)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3,400 万元、 16,800 万元、22,100 万元。公司应聘 请公司、交易对方共同指定的符合法 规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标的公司在 上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实现扣非 净利润金额。 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任何一个年 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低于该年度的承 诺扣非净利润,则各交易对方应以现 金方式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并在标的 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日后的 2 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完 毕。各交易对方业绩承诺项下应补偿 金额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承 诺扣非净利润–当期实现扣非净利 润)×各交易对方出让标的股权的相 对比例 注:各年计算的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 偿总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 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各交易对方 出让标的股权的相对比例指各交易对 方按照本协议各自出让的标的公司股 权占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总和的比例。2027 年、2028 年的经审计的标的公司 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 下同)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3,400 万元、 16,800 万元、22,100 万元。公司应聘 请公司、交易对方共同指定的符合法 规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标的公司在 上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实现扣非 净利润金额。 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任何一个年 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低于该年度的承 诺扣非净利润,则各交易对方应以现 金方式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并在标的 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日后的 2 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完 毕。各交易对方业绩承诺项下应补偿 金额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扣非净利润数 总和×该交易对方对应的交易对价- 该交易对方业绩承诺项下累积已补偿 金额总和 注:各年计算的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 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 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各交易对方履 行业绩承诺项下补偿义务的补偿总金 额上限应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的交
易对价。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系基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前次重组方 案议案”)部分内容更新而制定,本议案事项作为前次重组方案议案对应事项的 更新与修订,本议案审议的事项与前次重组方案审议事项冲突的部分,以本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为准,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构成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内容的部分。前次重组方案议案中未被本议案修 订的其他事项,保持原审议结果不变,并构成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内容的部分。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方案拟进行部分调整等原因,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338 号),对《安徽集友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 修订及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审议文件系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更新,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该修订稿将作为最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版本。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已与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南通慧源、慧聚药业就本次交易 事宜签署了《关于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鉴于本次交易 方案拟进行部分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南通 慧源、慧聚药业签署《关于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系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 议的议案》的补充,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慧聚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及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并提交股东会审 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

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 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集友股份董事会关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明》。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鉴于 相关事项已更新,最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本议案内容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

鉴证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部分财务数据调整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重新出具了《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 汇会审〔2026〕14029 号)、《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中汇 会阅〔2026〕14039 号),并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江苏慧聚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至 2026 年 1-4 月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中汇会 鉴〔2026〕14031 号)、《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修订 的专项说明》(中汇会专〔2026〕14040 号),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重新出具了修订后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其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 512 号)。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审议的相关文件系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所涉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 阅报告的议案》中审议的相关文件的更新。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议案审 议的相关文件将作为最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版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集友股份董事会关于评 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 允性的说明》。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 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鉴于相关事项已更新,最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本 议案内容为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 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合法、有效,后续公司将完整履行其他相 关法定程序,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 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集友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 案》,鉴于相关事项已更新,最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本议案内容为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公司与交易对 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本次交易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鉴于相关事项已更新,最终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本议案内容为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拟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相关方案、文件如有更新,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更新后的版本为准)提请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的《集友股份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0)。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提交股东会相关议案的名称及部分子议案合并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向股东会提交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时,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关于本 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之议案名称简化为《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 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中①《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之“7、业绩承诺 及补偿安排”项下的“(1)业绩承诺”、“(2)减值测试”、“(3)补偿义 务连带责任”统一在“7、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议案中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其 中“(1)业绩承诺”部分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为准;②《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之“8、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安排”项下的“(1)人员 安置”、“(2)债权债务安排”统一在“8、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安排”议案中 提交至股东会审议;③《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之“10、交割安排 和违约责任”中的“(1)交割安排”、“(2)违约责任”统一在“10、交割安 排和违约责任”议案中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鉴于相关事项已更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不一致的事项,以本议案内容为准,并作为最终提交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内容。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次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董事徐善水先生、曹萼女士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5、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 6、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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