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4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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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审 议通过,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 2、假设公司于 2026 年 12 月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且分别假设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和 2027 年 6 月 30 日全部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 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 时间为准。
-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25,9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
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发行结果为准。
-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30,981.20 万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 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净资产的影响。根据本次发行方 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现假设转股价格为 25.84 元/股(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 与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 5、未考虑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 6、假设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与上期持平;(2)较上期增 长 10%;(3)较上期增长 20%。
- 7、为便于测算,假设 2026 年度、2027 年度不存在除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
的影响。
- 9、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2027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 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10、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的测算如下:
| 项目 | 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6 年度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027 年度/2027 年 12 月 31 日 | |
|---|---|---|---|---|
| 截至 2027 年 12 月底全部未转股 | 截至 2027 年 6 月底全部转股 | |||
| 总股本(万股) | 130,981.20 | 130,981.20 | 130,981.20 | 139,723.46 |
| 假设情形一: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前一年相应财务数 据的基础保持不变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19,131.57 | 219,131.57 | 219,131.57 | 219,131.57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万元) | 214,879.62 | 214,879.62 | 214,879.62 | 214,879.6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1.67 | 1.67 | 1.6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1.67 | 1.57 | 1.6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4 | 1.64 | 1.64 | 1.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4 | 1.64 | 1.54 | 1.59 |
| 假设情形二: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前一年相应财务数 据的基础增长 10%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19,131.57 | 241,044.73 | 265,149.20 | 265,149.20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万元) | 214,879.62 | 236,367.58 | 260,004.34 | 260,004.3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1.84 | 2.02 | 1.9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1.84 | 1.90 | 1.9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4 | 1.80 | 1.99 | 1.9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4 | 1.80 | 1.86 | 1.92 |
| 假设情形三: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前一年相应财务数 据的基础增长 20%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19,131.57 | 262,957.88 | 315,549.46 | 315,549.46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万元) | 214,879.62 | 257,855.55 | 309,426.66 | 309,426.6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2.01 | 2.41 | 2.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2.01 | 2.26 | 2.3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4 | 1.97 | 2.36 | 2.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4 | 1.97 | 2.21 | 2.29 |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 经济效益,且存在不能当期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在转股 期内转股,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 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
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 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 作用。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 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具体分析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叉车、仓储车、无人驾驶工业车辆、物流搬运机器人等全 系列工业车辆及智能产品,以及高空作业平台、强夯机、清洁设备等整机及其关 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公司致力于提供智能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及 包括配件销售、车辆租赁、维修服务在内的工业车辆全生命周期后市场业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叉车机器人智慧工厂项目、新能源 叉车扩建项目、叉车机器人及物流机器人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 (1)叉车机器人智慧工厂项目是公司叉车主业的智能化延伸,与公司已有
叉车产品、智能物流系统、机器人布局、核心零部件体系及全球化渠道高度关联、 互为支撑;
- (2)新能源叉车扩建项目为公司主营产品的产能扩张,与公司主营业务存
在强关联性;
- (3)叉车机器人及物流机器人研发项目是公司围绕工业车辆和智能物流业
务开展的研发积累,是公司持续夯实研发基础、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 有助于公司完善从整机硬件、核心软件、智能模型到系统解决方案的战略布局;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使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资产结构更
加稳健,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对于整体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 义。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研发团队规模稳步扩充、硕博占比持续提升、
梯队结构不断优化,为新能源、智能化、无人驾驶等前沿领域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截至 2025 年底,公司研发人员达 1,337 人,占员工总数 18.48%;研发人员学历 结构持续优化,其中博士研究生 2 人、硕士研究生 153 人、本科 703 人,本科及 以上学历占研发人员主体,形成以高层次学历为骨干的研发力量。公司依托国家 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核心研发骨干由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领 衔,多人具备二十年以上的工业车辆技术积淀。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 可实验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浙江省工业车 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省级以上 高端平台,公司形成体系化、全链条研发支撑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 了充足的人员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围绕工业车辆绿色低碳、智能感知、安全控制与高效可靠等方向,形成 了“工业车辆锂电专用架构技术”、“高电压平台技术”、“高效大扭矩永磁同 步电机技术”等覆盖新能源叉车全技术链的核心自主技术,多项产品或技术成果 实现全球首创或填补国内空白。2025 年 7 月,公司完成对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收购,其拥有国内顶级的智能化产品软件与算法团队,骨 干成员来自浙江大学工业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 RoboCup 世界冠军团队,极大补 强了公司研发体系中的软件、算法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始终以智能化产品研发为核心战略,围绕模型、数据、硬件、场景四大 维度构建全栈能力:组建两百人高素质垂域模型开发团队,自研推出物流垂域模 型 HC-Robo 1.0,搭建 HC-Sim 数字孪生仿真系统,确立 TransEasy 软件体系并 推进“开箱即用”三年研发规划。2025 年 10 月,公司在上海 CeMAT ASIA 亚洲 国际物流展上率先发布 X1 系列物流机器人产品,彰显公司在物流机器人领域的 技术前瞻性。2026 年 7 月,公司在首届 AI DAY 科技日正式发布 LogiMind 工业
大模型与全系列叉车机器人产品技术。上述核心技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高端化、 智能化产品落地提供了坚实技术底座。
3、市场储备
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布局了 80 余家直属销售公司及 700 余家授权经销商和特 许经销店,为全球 200 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包括整机销售、配件供应、三 包服务、融资租赁、用户培训和修理等专业的全方位服务。公司已建立起“杭叉 总部-海外公司-代理商”的三级服务网络,在欧洲、北美、东南亚等核心区域设 立了海外子公司,与全球经销商构建起高效的运营服务网络,实现了全球重要市 场的全覆盖。公司深耕叉车及物料搬运装备领域多年,拥有广泛且稳固的客户基 础,下游用户多为各行业的龙头与大型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息化与自动化基 础扎实。公司先后获得“中国机械 500 强”、“浙江出口名牌”、“2025 中国 上市公司信用 500 强”、“2025 世界一流机械企业”等荣誉,品牌在行业内具 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市场前景方面,根据 Global Market Insights 数据,2025 年全球电动叉车 市场规模为 888 亿美元,2034 年将达到 1,327 亿美元;根据 QYResearch 数据, 2025 年全球工业无人叉车系统市场规模为 66.14 亿美元,预计 2031 年将达到 106.70 亿美元。
丰富的市场渠道、优质的客户群体、良好的品牌口碑以及广阔的市场前景, 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与市场拓展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与需求支撑。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 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严 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 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 环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 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 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多年的经营积累及研发开拓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进 一步完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 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 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吸引优秀人才,加强员工激励和考核,调动员工积极性 公司始终把人才战略视为企业长久发展的核心战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 吸引、激励和发展体系,最大限度的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 挥人才优势,不断保持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考 核,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效率,完 成业绩目标。
(五)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杭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 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 机制。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承诺:
-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3、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本人依法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
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 费。
-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促使
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7、如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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