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相关事项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 格地 01 债券代码:281481 债券简称:26 珠免 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相关事项安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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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3 日,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间 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通知,根据珠海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相关文件意见, 原则同意华发集团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投公司”)96.28%股权和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
23%股权等资产转让给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本次变动后,格力集团将通过海投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4.95%股权,成为公 司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在推进中,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等相关规定,现将 本次股权变动的后续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前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尾款的支付安排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12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珠海投 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发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投捷公司”)转让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房产”)100% 股权,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551,753.65 万元,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华发集团就
投捷公司该笔款项支付义务相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 捷公司已支付交易对价 165,526.095 万元,剩余 165,526.095 万元应于 2026 年 12 月支付,220,701.46 万元应于 2027 年 12 月支付。
根据格力集团与华发集团签署的《珠海投发控股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协议》
及相关补充协议、专项说明约定,自格力集团付清《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项下全 部交易款项之日起,投发公司管理关系转移至格力集团,华发集团无条件全面移 交管控权限、管控载体并退出经营决策体系,格力集团取得投发公司及下属企业 完整、独立的经营管理权。投捷公司尚未支付的上述股权收购款相关资金安排由 格力集团负责统筹,原由华发集团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格力集团及公司 分别履行合规审批程序后,担保主体变更为格力集团。
二、关于前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担保承接的安排
-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和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就标的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向其支付担保费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预计继续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格力房产 100%股权出售予投捷公司,为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和 融资能力,在格力房产 100%股权交割至投捷公司之日起,珠免集团及其下属子 公司(不含标的公司)为格力房产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交割日起 6 个月 内继续有效,彼时的担保余额为 16.44 亿元。就前述担保,投捷公司同意为珠免 集团提供反担保,并按照协议约定由格力房产支付担保费。
-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和 2026 年 8 月 29 日披露《关于解除担保的
进展公告》和《关于提供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司与投捷公司、格力房产签 订了《担保及反担保解除协议》,各方同意,前述《担保安排协议》自 2026 年 6 月 21 日起终止。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担保安排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不 再履行,任何一方不得依据《担保安排协议》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鉴于尚有 部分担保事项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债权人相关批复积极协调各方, 尽快完成后续解除担保手续。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中的 13.81 亿元已 完成担保责任完全解除,尚有 2.63 亿元涉及公司为格力房产提供的信用及抵押 担保事项未完成担保解除变更登记手续,涉及的金融机构贷款到期日为 2027 年 5 月 29 日。格力房产及投捷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正在推进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
办理担保解除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进行提示。
根据格力集团与华发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海 投公司股权转让至格力集团后,华发集团对海投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全部担 保由格力集团承接,海投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华发集团提供的担保(如有)逐步 解除。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格力房产、投捷公司及相关方与债权人沟通办理担保 承接、变更及解除手续,在担保责任依法完全转移或解除前持续关注相关风险,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公司在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处置安排 在股东会授权下,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 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 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80 亿元,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协议 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司 2026 年度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存款业务日最高存款限额 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款合计 243,779.47 万元,在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
根据格力集团与华发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自 海投公司及下属企业完整经营管理权移交至格力集团当日,财务公司应当配合海 投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办理全部存款本息的支取,并配合上述主体注销其在财务公 司的全部结算账户。相关方的责任履行,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格力集团、公司将提前与华发集团及财务公司建立沟通机制,督促交易各方严格 履行上述约定,确保存款本息按照协议约定全额归还。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
本次收购完成后,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在商业综合体运营业务方 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业务重叠。针对该业务重叠情况,格力集团及全资子公司珠海 康格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收购主体)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来规 范及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后五年内,在珠海市国资委同意和 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综合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调整、业务导入等方式解决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上市公
司现存和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格力集团将支持上市公司聚焦免税业务, 通过推动优质资产整合,未来进一步做优做强核心主业。
五、本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
股东仍为海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变动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 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处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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