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纳科诺尔: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920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6-089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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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京津冀产 业协同发 展投资基 金(有限合 伙) | 持股 5%以 上股东 | 13,179,411 | 6.0056%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含权益分派转增 股)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 称 |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 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持 原因 |
|---|---|---|---|---|---|---|---|
| 京津冀 产业协 同发展 投资基 金(有 | 不超过 3,291,765 股 | 1.50%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 公告 披露 之日 起 30 | 依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及交易 方式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 自身资 金需求 |
| 限合 伙) | 个交 易日 后的 3 个月 内 |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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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30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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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京津冀产业 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企业计划减持,本企业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如下:
- (1)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 (2)减持价格:如果在限售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将结合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如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
- (3)减持信息披露:本企业被认定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下发行人的大股东期间,如减持发行人股份,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 过发行人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届时适
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上述所做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 持计划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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