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富特科技2026-09-15 18:54

摘要

1富特科技股东长高电气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2在2026年6月17日至7月3日期间,长高电气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合计减持5,325,200股,占总股本2.27%,减持均价分别为42.49元/股和46.67元/股。
3减持后其持股比例由4.66%降至2.39%。
4本次减持未超计划上限,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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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股东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 高电气”)持有公司股份 7,792,68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67,234,807 股的 4.66%), 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 5,017,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 1.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当时股份总数的 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 动情况,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8),并于 2026 年 6 月 4 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总股本由 167,234,807 股增加至 234,128,729 股。长高电气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由于权益分派实施发生变动,可减持数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调整 后,长高电气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023,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3%。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收到股东长高电新出具的《关于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的 比例(%)
长高 电气大宗交易2026 年 6 月 17 日 -2026 年 7 月 3 日42.492,984,0001.2745
集中竞价交易2026 年 6 月 17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46.672,341,2001.0000
合计5,325,2002.2745

注:长高电气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长高 电气合计持有股份7,792,6834.65975,584,5562.38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7,792,6834.65975,584,5562.3853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
  • [注 1]本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部分,长高电气的持股股数以转增前为基数,

即持股数量为 7,792,683 股,占总股本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前为基数,即公司总股本以 167,234,807 股进行计算。

  • [注 2]本表中“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部分,占总股本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后

234,128,729 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 3、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做出的相关 股份减持承诺。

  •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

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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