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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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采纳股份”)股东陆军、
陆维炜、赵红、江阴市炜达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炜达 尔”)、无锡维达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达丰”)、无锡维达 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达元”)与浙江湃肽医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湃肽医药”)签署《股权收购协议》,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合 计 22,011,000 股股份(占采纳股份总股本比例的 18.0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转让给湃肽医药,协议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755,861,000 元。
-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取
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 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过户数量合计 22,01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1%,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3、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4、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承诺:自本次转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18 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亦不通过任何方式变相转让该等 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股东陆军、陆维炜、赵红、炜达尔、维达丰、维 达元与湃肽医药签署《股权收购协议》,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 22,011,000 股股份(占采纳股份总股本比例的 18.0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
让给湃肽医药,陆军、陆维炜、赵红直接持有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37.40 元/股; 炜达尔、维达丰、维达元所持股份转让价格为 27.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过户数量合计 22,011,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8.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受让各方相关权益变动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 ||
|---|---|---|---|---|
| 股份数量(股) | 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股份数量(股) | 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
| 陆军 | 34,580,000 | 28.29 | 25,935,000 | 21.22 |
| 陆维炜 | 19,760,000 | 16.16 | 14,820,000 | 12.12 |
| 赵红 | 7,800,000 | 6.38 | 5,850,000 | 4.79 |
| 炜达尔 | 6,500,000 | 5.32 | 3,577,000 | 2.93 |
| 维达丰 | 4,680,000 | 3.83 | 2,288,000 | 1.87 |
| 维达元 | 4,680,000 | 3.83 | 3,519,000 | 2.88 |
| 湃肽医药 | 0 | 0 | 22,011,000 | 18.01 |
按照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本次协议转让款项共分四期支付,第一 期、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受让方均已支付至转让方,后续支付安排按照《股权收 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19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执行。
转受让各方除已经披露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外,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转受让各方未签署其他补充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三)受让方湃肽医药承诺:自本次转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18 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亦不通过任何方式变相转让该等股 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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