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6-068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6)。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公司 27 楼会议室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主持人:董事长林志斌先生
-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7 日
- 7、会议的合法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5 人,合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9,653,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1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336,32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17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162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3,329,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63 人,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3,330,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2%。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543,67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78%;反对 103,59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5%;弃权 5,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220,676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50%;反对 103,593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08%;弃权 5,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2%。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248,02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807%;反对 347,84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24%;弃权 5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及重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3,8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437%;反对 2,165,2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375%;弃权 63,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3,8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437%;反对 2,165,2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375%;弃权 63,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8,8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452%;反对 2,165,9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377%;弃权 58,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3.0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0,7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428%;反对 2,174,0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401%;弃权 58,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3.05 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7,6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448%;反对 2,168,1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384%;弃权 5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威、薛可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发
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