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西: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 华西 公告编号:2026-06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案件执行已中止。公司已就本次诉讼
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
-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之一、为案件被执行人。
- 3.涉及公司的诉讼金额:2,620.83 万元(不含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等)。
-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预计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2,063.14 万
元,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 5.因案件涉及工程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款项不满足支付条件,案件延
期执行,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同时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出具了《失信决定书》,将 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因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结算分歧纠纷,四川雄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雄安建设”) 向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青岛交建集团 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剩余工程款 4,135.16 万元及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一审法院判 决后,双方均提起了上诉。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川 15 民 终 780 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判决如下:
- 1.撤销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2025)川 1523 民初 239 号民事判决;
- 2.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四川雄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
款 2,620.83 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 3.驳回四川雄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4.一审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合计 25.36 万元,四川雄安建设负担 9.38
万元,公司负担 15.98 万元。公司交纳的鉴定费 35 万元,由四川雄安建设负担 17.5 万元,公司负担 17.5 万元。四川雄安建设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18.48 万 元,由四川雄安建设负担 6.84 万元,公司负担 11.65 万元。公司交纳的二审案 件受理费 5.70 万元,由四川雄安建设负担 0.10 万元,由公司负担 5.6 万元。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二审法院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因江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过程中调查得知案件涉及工程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款项不满足支付条 件,经执行申请人四川雄安建设认同,案件延期执行,法院裁定中止(2026)川 15 民终 780 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同时,江安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出具了 《失信决定书》,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 0 项、累计涉案金额 0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推进债务和解、
分期履行等方案,力争尽快解除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尽可能降低对公 司的不利影响。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解除,将对公司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 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 等产生不利影响。
- 2.公司前期已向四川雄安建设支付了部分款项。本次诉讼预计将减少公司本
期利润 2,063.14 万元,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 3.公司已就本次诉讼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公司将持续关注案
件进展及影响,并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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