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智: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ST东智2026-09-15 00:00

摘要

1*ST东智拟以2748.87万元现金向江苏巍赛重工出售控股子公司赛孚机械70%股权,交易价格与前次收购价一致。
2标的公司2026年上半年亏损280万元,交易完成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3本次出售系控制权变更后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之举,预计回笼资金约2749万元用于补充现金流。
4交易采取先收款后交割模式,风险可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 东智 公告编号:2026-05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经营及聚焦主业发展,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东方智造”)拟与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赛重工”)签署《股 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持有的南通赛孚机械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孚机械”或“标的公司”)70%股权转让给巍赛重工。本 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27,488,698.00 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不再持有赛孚机械股权,赛孚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XWCMY4X
  •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4、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 95 号
  • 5、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 95 号
  • 6、法定代表人:薛忠
  • 7、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 8、主营业务:化工设备生产、加工、销售;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

生产及销售;化工设备、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钢结构件 生产、销售;钢材销售;仓储设备生产、安装、销售、技术研究;化工设备安装 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主要股东:顾春梅持股 70%,薛忠持股 15%,上海颉成化工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 15%。

  • 10、实际控制人:顾春梅
  • 11、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巍赛重工主营化工相关业务。
  • 12、与公司关系:巍赛重工系赛孚机械原控股股东,目前持有赛孚机械 20%

股权。除上述情况及本次交易外,巍赛重工与公司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

  • 13、履约能力:巍赛重工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已就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及支付能力作出说明,并承诺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结合本次交易采取先收款后交 割的安排,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价款回收风险总体可控。

  • 14、经查询,巍赛重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687841833C
  •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4、设立时间:2009 年 4 月 16 日
  • 5、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 95 号
  • 6、法定代表人:薛忠
  • 7、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 8、主营业务:化工设备生产、加工、销售;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

生产及销售;化工设备、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钢结构件

生产、销售;钢材销售;仓储设备生产、安装、销售、技术研究;化工设备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后持股比例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
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20%90%
薛忠10%10%
合计100%100%
  • 10、经查询,赛孚机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赛孚机械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营过程装备的

生产和销售。截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赛孚机械总资产 1.07 亿元,净资产 0.23 亿元。2026 年 1-6 月,赛孚机械实现营业收入 0.18 亿元,净利润-0.028 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已结合赛孚机械纳入合并报表后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及本次

交易安排,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分析。 (三)标的股权权属及其他情况 公司持有的赛孚机械 7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赛孚机械提供日常经营往来款合计 4670 万元, 赛孚机械办理工商过户之前,将偿还全部本金 4670 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对赛孚机械不存在任何资金余额,也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 形式变相为赛孚机械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除此以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不存在为赛孚机械提供担保情况。

(四)前次收购情况及本次出售的必要性、价格合理性分析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收购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以人民币 27,488,698.00 元 收购巍赛重工持有的赛孚机械 70%股权。该次收购定价以赛孚机械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交易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该次交易 完成后,赛孚机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前次收购主要基于公司当时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产业布局安排,拟通过赛孚机 械的过程装备制造能力和相关资质拓展业务布局。2026 年 7 月,公司完成控制 权的变更,并于 2026 年 8 月完成新一届董高的换届,公司结合新管理层的经营 发展规划、现有业务实际及资产结构调整需要,经审慎研究,拟将持有的赛孚机 械 70%股权出售给赛孚机械原控股股东巍赛重工。本次出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 结构、回笼资金,聚焦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安排,具有必要性。

巍赛重工作为赛孚机械原控股股东,熟悉赛孚机械的经营管理、业务及资产 状况。本次交易以公司前次收购赛孚机械 7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定价基础,由巍 赛重工按照该价格受让,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与公司前次收 购价格一致,未低于前次收购价格。结合公司持有标的股权期间赛孚机械的实际 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及本次交易安排,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公司 2025 年 11 月收购赛孚机械 70%股权的交易对价人民币

27,488,698.00 元为定价基础,由巍赛重工按照该价格受让。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27,488,698.00 元。

公司前次收购赛孚机械 70%股权时,以赛孚机械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交易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 距前次收购时间较短,公司结合持有期间赛孚机械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 况、交易方案及价款支付安排,与巍赛重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与公司前次收购价格一致,未低于前次收购价格。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定价系交易各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交易结构:乙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70%股权转让给甲方。本次交易完

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90%股权,薛忠持有标的公司 10%股权。

  • 2、交易对价及支付:标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27,488,698.00 元,甲方以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付款时间不晚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甲方承诺其具备支 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且不来自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甲方系本次股权转让的 实际受让方,不存在为第三方代持的情形。

  • 3、股权交割: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股权转让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交割

事项,包括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修订标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委派 的董事辞任并办理相关备案。

  • 4、业绩承诺及回购义务终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合同第 9.2 条约定

的甲方三年业绩承诺义务及相应的股权回购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该条款 项下的任何责任;除本合同各方外,不存在其他主体依据原合同第 9.2 条享有业 绩补偿或回购请求权。

  • 5、税费: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

规定各自承担;除合同及相关文件另有约定外,各方承担各自在合同及相关文件 编制、谈判、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开销和费用。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

务重组等安排。赛孚机械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发生变化;公司 委派至赛孚机械的董事将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辞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赛孚机械股权,赛孚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与巍赛重工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拟用于公司补充现金流及日常经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结合控制权变更后及新管理层的经营发展规划、现有业务实

际及资产结构调整需要作出的安排。巍赛重工作为赛孚机械原控股股东,熟悉赛

孚机械的经营管理、业务及资产状况,由其受让公司持有的赛孚机械 70%股权, 有利于提高交易实施效率。公司以前次收购价格为定价基础,结合持有期间赛孚 机械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交易方案及价款支付安排,与交易对方协 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赛孚机械股权,赛孚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等项目将相应发生变化,具体以披露的 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数据为准。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现金流入人民币 27,488,698.00 元。本次交易形成的资产处置损益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 具体影响,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巍赛重工应在股权交割前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并已对其支付能力及资金来源作出明确保证。结合先收款后办理股权交割的安排,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价款回收风险总体可控。若巍赛重工未按期付款,公司有权依 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备查文件

  •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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