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关于持股5%以下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9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下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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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下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磐信”)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奥浦迈”)股份 6,062,764 股,持股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2,194,199 的比例为 4.26%;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数量,且已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4 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收到持股 5%以下特定股东上海磐信发来的《关于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上海磐信计划自 2026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13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65,824 股,合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0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上海磐信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br><br>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br><br>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br><br>其他:持股 5%以下特定股东 |
| 持股数量 | 6,062,764股 |
| 持股比例 | 4.2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6,062,764股 |
上述减持主体均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下特定股东过去 12 个月减持情况
| 股东名 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 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
|---|---|---|---|---|---|
| 上海磐 信 | 2,321,194 | 1.63% | 2026/6/2~2026/9/1 | 34.19-67.79 | 2026/5/12 |
注:上述表格中“减持比例”为上海磐信以减持时点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计算其持股数量 所占比例。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上海磐信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4,265,824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00%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br><br>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21,941 股<br><br>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843,883 股 |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10 月 14 日~2027 年 1 月 13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
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磐信承
诺:
“(1)持股意向
本企业作为奥浦迈的股东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长期持有奥浦迈的
股票。
(2)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减持方式
本企业将按照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
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
减持奥浦迈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
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
所持奥浦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若在减持股份前,奥浦迈已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奥浦迈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
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
持的,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约束措施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
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奥浦迈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
反上述承诺或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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