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及自愿承诺延长部分股票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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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及 自愿承诺延长部分股票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金帝精 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及自愿承诺延长部分股票锁定期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及部分限售股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3 年 7 月 4 日 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1 号),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776,667 股,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为 219,106,667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70,067,144 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6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49,039,52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3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共 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 名,分别为聊城市金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帝咨询”)、郑广会、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聊 城市鑫慧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聊城市金源新旧动能转换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源基金”),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148,39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67.7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其中聊城市金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广会、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 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聊城市鑫慧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 4 名股东因自愿延长锁定期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暂不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 股东自愿延长所持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综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股东金源基金持有的限售股,对应股份 数量为 33,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0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二、金源基金部分有限合伙人自愿承诺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况 金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3,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06%,
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份额比例对应间接持股数量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份额比例 | 间接持股数(股) |
|---|---|---|---|
| 聊城市金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9.00% | 26,070,000 | |
| 聊城市财信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6,600,000 | |
| 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1.00% | 330,000 | |
| 100.00% | 33,0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金帝咨询作为金源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自愿承诺将通过金源基金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原锁定到期日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的限售股份(2,607 万股)锁定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 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金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金源基金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 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本企业在减持股份时,将配合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 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遵 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 3、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
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 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相关股东自愿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股东金帝咨询、郑广会、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聊城市鑫慧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自愿 延长所持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高度认可,承诺将原锁定到期日由 2026 年 8 月 31 日自愿延长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在前述延长锁定期内,不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 自愿延长锁定期内,公司将不予申请办理上述股份的解除限售业务。若违反相关 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 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股东金帝咨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自愿延长通过金源基金间接持有的金 帝股份首发前限售股份的承诺函:“本企业通过金源基金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 限售股份(2,607 万股)原锁定期到期日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本企业自愿将该 等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在前述延长锁定期内,本企 业不以任何方式指示、要求金源基金开展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本企业通 过金源基金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
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下同),也不提议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通过违反减持承诺获得 任何投资收益。
若本企业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3,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5.06%,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 (三)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 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数比例 |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 | 剩余限售 股数量 |
|---|---|---|---|---|---|
| 1 | 聊城市金源新旧动能转 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33,000,000 | 15.06% | 33,000,000 | 0 |
| 合计 | 33,000,000 | 15.06% | 33,000,000 | 0 |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股) | 限售期 |
|---|---|---|---|
| 首发限售股 | 33,000,000 |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 |
| 33,000,000 | -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48,390,000 | -33,000,000 | 115,39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0,716,667 | 33,000,000 | 103,716,667 |
| 合计 | 219,106,667 | - | 219,106,667 |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申请上市等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及自愿承诺延 长部分股票锁定期等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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