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A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达证券2026-09-15 00:00

摘要

1信达证券发布关于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之A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行权价格为17.75元/股,申报期为2026年9月15日至17日,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3仅对股东大会投反对票且持续持股的异议股东有效,预计可申报股份不超1.13亿股。
4未行权股东将按1:0.5210比例换取中金公司股票,公司后续将申请终止上市。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 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重要内容提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刊登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公司本次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 17.75 元/股,成功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的 A 股异议股东将以 17.75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为 15.56 元/股,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中确定的换股 比例,信达证券 A 股股东持有的每 1 股信达证券 A 股股票可以换取 0.5210 股中金 公司 A 股股票,如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 的信达证券相关股份,无法按照上述换股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的 A 股股票,敬请 A 股异议股东注意风险。

本公告仅对公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 者申报行权的建议。

一、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一)A 股异议股东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是指在信达证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上就《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关于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自 信达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且一直持 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 A 股股份直至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 规定时间里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信达证券 A 股股东。非 A 股异议股东的申报 无效。

在信达证券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 后,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 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在信达证券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 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 使现金选择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信达证券 A 股股份,如已设置了质押、其他 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 式向信达证券承诺放弃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份;(3)其他根据 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根据信达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逐项 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 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情况,并根据公司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6 年 7 月 27 日)获取的股东名册、异议股东持股变化及行权意向等相关情况,公司 预计可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A 股异议股东持股数量约为不超过 11,250.92 万股, 最终实际行权的有效股份数以公司后续刊发的公告为准。

已提交信达证券 A 股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

须在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将信达证券 A 股股票从证券公司 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已开展约定购 回式证券交易的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 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现金选择权。沪股通股票的实际权益拥有人如有意向 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应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申报程序行 使相关权利。

(二)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4 日。

(三)申报期间: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的 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停牌。除上述时间外,公司 A 股股票不提供其他申报时 间。

(四)申报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五)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编号:770008。

(六)申报简称:信达现金。

(七)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 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八)行权价格: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17.75 元/股。

(九)申报数量

  • 1、申报期间内,A 股异议股东可以就全部或部分有效 A 股异议股份申报现金

选择权。

  • 2、公司 A 股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 A 股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4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 A 股异议股 份,且:(1)需剔除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后 的股份数量。(2)在信达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信达证 券 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处置行为(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的,享有现金选择权 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在信达证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A 股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间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

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 4、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

行使现金选择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信达证券 A 股股份,如已设置了质押、其 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 形式向信达证券承诺放弃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份;(3)其他根 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 5、若已申报现金选择权的 A 股股份在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确认、过户事宜前转让的,则已转让 A 股 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无效。

(十)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本次交易将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担任公司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的提供方。A 股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以 17.75 元/股的价格将异议 股份出售给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

二、关注事项

(一)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 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二)A 股异议股东申报前应当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冻 结;清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 A 股股份,其现金选择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

(三)对于同一账户中的 A 股异议股份,A 股异议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四)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 A 股异议股份将由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予 以冻结。股份在冻结期间,A 股异议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异议股份。

(五)公司将在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每日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 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六)在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将申报结果和有效异议股份数量进行比对,剔除 无效申报后,方能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三、费用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 及标准参照 A 股股票交易执行。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金隅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010-8325261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五、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预计时间安排

2026 年 9 月 8 日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及连续停牌提示性公 告
2026 年 9 月 14 日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15 日1、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br>2、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公司 A 股股票停牌<br>
2026 年 9 月 16 日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6 年 9 月 17 日1、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三次提示性公告<br>2、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br>
预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 (2026 年 9 月 17 日)后约 3-5 个交易日公司刊登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并继续停牌

以上仅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公告仅对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 对申报行使 A 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中确定的换 股比例,信达证券 A 股股东持有的每 1 股信达证券 A 股股票可以换取 0.5210 股中 金公司 A 股股票,如信达证券 A 股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 权的信达证券相关股份,无法按照上述换股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的 A 股股票,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后续事宜

(一)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敬请投资者关 注资金发放日。

(二)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将于现金选择 权申报后继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三)公司将于 A 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终止 上市申请,未申报实施现金选择权的 A 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将按《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的 A 股股份。在上交所批准公司终 止上市申请后,公司将刊登终止上市公告,中金公司将发布换股实施公告。随后, 公司终止上市,中金公司开始实施换股。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4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